法律真实大于推断:由3.8万元存款案所得到的
冯其江
【关键词】法律真实 推断 3.8万元存款案
【全文】
一、准新娘快乐购物 准新郎遇按摩女
邱汝与莫楠同乡同村,从小青梅竹马,后又同去外地打工。2003年2月,两人准备结婚了,并到芜湖市内购物。中午,和几个朋友共进午餐后,莫楠多喝了两杯,就没有陪邱汝上街采购了,在将钱包、银行卡等交给邱汝后,莫楠来到KK浴室休闲。没曾想,就是这一休闲,引来了后来无数烦恼……
再说邱汝,市步行街几大商场及沿街特色店令其流年往返。悠闲购物中,邱汝用莫楠的银行卡取了2000元买了衣服。满载之后,邱汝去KK浴室找莫楠。来到莫楠休闲的房间,看见房间内有按摩小姐,邱汝顿时颜变……
二、好朋友劳燕分飞 存款3.8万元归谁
争执后,邱汝赌气走了。这一走,散了一对婚姻不说,并引来以下四场官司。
按理讲,双方没有结婚、没有孩子、也没有共同债权债务,当属好说好散。但是,双方不是准备结婚并一起去购物吗?有一大笔存款3.8万元存到了银行。这3.8万元钱到底是谁的?当事双方可能心知肚明,然局外之人又有谁能清楚呢?
有人会说,钱存在谁名下,不就是谁的了!问题并非像想象的那样简单。这3.8万元首先并没有存在邱汝名下,也没有存在莫楠名下。2003年2月10日上午,有一笔3.8万元存款存入中国工商银行芜湖县支行“冯莉”名下。经了解得知:邱汝曾用名冯莉,并以冯莉名办理过身份证。在存款的前一天晚上,邱汝、莫楠及其同学常江等人还一道在莫楠家打牌。存款当日上午,邱汝、莫楠、莫楠父亲及常江等人一同乘出租车,从住地前往芜湖县湾沚镇,到达县工商银行营业大厅门外时,邱汝和莫楠下车进入大厅,邱汝填写存款单,并以冯莉的名义存入3.8万元,定期一年。
你说这3.8万元归谁呢?
三、男女两家各讲各 似乎巨款皆为已
这3.8万元,邱汝说是其母亲送给自己带到湾沚,并和莫楠一同去银行存款的。邱汝一个朋友赵心出庭作证,证明其曾于2003年1月8日归还给邱汝21240元借款。
这3.8万元,莫楠讲是其父亲当天早上交给他后转交给亲友常江带到湾沚的。常江也出庭作证,证明其与莫家人一道并带过钱,但他讲并不知道有多少钱,进入大厅存款当时其不在现场。
案件诉讼期间,莫楠父亲称,该款是其在“非典”前从溧阳带回家的,后用了一部分,剩了3.8万元,存款的当天早上交给了莫楠;而莫楠也称,其父亲在2003年春节期间讨回过2万余元,其本人在外打工回来时也带回1.5万元,合计有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