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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擅自使用篡改他人作品 TCL被告上法庭

  龙年的2月中旬,陈谋荃陪同香港客人去黄山旅游,北海宾馆旁边仍然竖立着这幅“王牌彩电”的巨型商业广告牌,只是牌后多了条吉祥物纸龙!陈再一次对准广告牌,拍下了这一侵权证据。回到杭州后,他又通过律师与被告TCL及其合肥公司进行了交涉。2000年3月12日,陈委托的浙江越翰林律师事务所,正式向TCL集团公司出具了2000第1号律师函。但结果又是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证据多多话侵权
  自己呕心沥血的作品竟被人擅自篡改,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忍无可忍的陈决定诉诸法律。
  今年3月,陈谋荃委托北京辽海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听完叙述后,该所谷律师当即接受了陈谋荃的全权委托。2000年4月至5月间,辽海律师事务所指派该所王江华、宋秀英等律师专程赴安徽省合肥、黄山等地进行为期近一个月的全面调查取证工作,并获取了大量有力证据。据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01年5月19日提供的证据显示:1998年至2000年,到黄山旅游的总人数是329.36万人。据黄山风景区北海餐厅徐恩钜经理介绍:该商业广告牌所在地黄山峰顶的北海宾馆系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指定下榻地点,每年经过该地的中外游客更是难以计数。当王江华和宋秀英律师问他“您是否看过该大型广告牌上一幅电视广告?”“看到过一幅TCL王牌彩电的广告。”“画面是否还记得?”时,对方称:“有TCL王牌几个大字,上面有一台电视画面,还有黄山晚霞的景。”“怎么知道是黄山晚霞的景色呢?”“安徽电视台的台标里就有,不过颜色稍有点区别而已”。王江华和宋秀英两律师在向黄山风景区北海派出所警官董玉明调查时,他说:“以前总能看到北海宾馆西边大型广告牌上张贴过一幅TCL王牌的电视广告,广告画面上有一台电视,还有黄山晚霞的景,和安徽电视台台标挺像的。”据黄山宾馆的工作人员宗琳向王、宋律师介绍:“北海宾馆西侧的路通向西海,是到西海的主要通道”。王江华、宋秀英等律师在向北海景区工作人员章建辉调查时,章叙述道:“TCL在北海宾馆旁边立过一块广告牌,上面是云海、云峰、日出什么的……”
   TCL:我们对此毫不知情
    TCL是国内著名企业,其生产的王牌彩电远销海内外,在广大消费者中享有较高声誉,那么,对作为被告一事有何看法呢?记者为此特意采访了位于广东惠州的TCL公司的有关人士。
   8日下午,记者拨通了TCL公关部的电话,对方一先生愣了片刻称还没有听说此事,不过此事还得先问领导才清楚。9日下午,记者颇费周折地拨通了TCL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曾女士手机。她问明记者来意后马上回答说“这件事我不清楚,也从未听说过有这回事。具体情况只能去问领导。”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曾女士透露了一位负责人的手提电话号码。10日上午,记者终于通过这个号码联系到了史总,对方也称他对此事毫不知情。“TCL的信誉一向有口皆碑,不可能刻意与人发生纠纷,这次竟成为被告,到目前为止还真没有接到这方面的任何消息。因为我的具体工作是负责产品销售工作,此事应找负责对外宣传方面的负责人。”最后,史总诚恳地在电话里称,他将事情弄清楚后,会尽快主动与记者联系。获知记者采访后,10日中午12时许,TCL总公司驻安徽黄山销售代表姚先生主动致电记者称,以前的确有一位浙江摄影家反映其作品被挪用和改动的情况,但由于他是新近调来的,具体情况不甚清楚,更不知他们此次已成被告,不过他们会慎重对待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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