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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的传说与解谜

  他提醒,首先,政府、司法部门要端正认识,不能认为通过这次考试的就是人才,从此以后就只用不培养了。把这场考试作为一个终生职业的唯一的一场考试是不科学的。其次,作为书面考试,它只能考查考生的法律知识,考不出考生的思想品德。比如,今年司法考试中虽然有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的部分,但大家应该清楚,道德不是考试就能考查的出来的。也就是说,司法资格考试就是考法律知识,考查其会不会运用法律,会不会用法律的规定和法律背后的原理来分析遇到的案件,考思想品德或其他的素质都是不科学的。
  而司法考试的本来目标应该是,通过这个门槛才有可能去从事法官、检察官的职业,但不等于你通过这个门槛就一定能从事这个职业。这场考试只是成为一个法官或检察官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法院及检察院有关部门对这道门槛的问题不是没有考虑。先是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接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提出,今后初任法官必须经过“两考一培训”才能依法被任命为法官。“第一考”是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第二考”是必须通过高级法院统一测试、考核、择优录用;“一培训”就是对将担任法官的人员在任命法官前必须通过高级法院法官进修学院的任职前培训,合格后依法任命为法官。
  另据北京市丰台区法院院长董华透露,从明年开始,北京市基层法院不再自行组织录用人员考试,而是改由北京市高院统一从通过“两考一培训”的人员中选派下去。
  但其他省市、地区大多数法院表示,明年的用人政策现在还没有接到新的通知,也就是说,应该还是与往年一样,由各地政府人事部门决定录用人员。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北京辽海律师事务所谷辽海律师表示了他的担忧:目前在中国实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他说,目前的现实是,我国司法机关的人、财、物,都是在行政机关的管辖之下。司法人员的法律职务基本上还是与行政职务密切挂钩的,薪金水平又是与行政职务紧密联系的。司法机关的财政权力来源于行政机关的财政部门。此外,大部分年轻的高级法官和高级检察官,大都是通过行政机关推荐后由人大任命的,而大多数的中年法官和检察官又都来源于部队和行政机关的职能部门。尽管我国《宪法》赋予法官和检察官有独立的司法权,但实际生活中并没有也无法脱离行政权!
  因此,他断言,在我国,如果不对相关制度进行彻底的改变,单靠统一司法考试制度,远远解决不了司法人员的专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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