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是国家出资培养的,在大赛上取得了优异成绩,还会获得国家的额外奖励。自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后,国家就逐步加大了对奥运获奖者的奖励力度。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后,当时的国家体委奖励每位奥运金牌运动员6000元人民币;1988年汉城奥运会后,金牌运动员的奖金上升为1.5万元;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和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国家体委给金、银、铜牌运动员的奖金分别是8万、5万和3万元。2000年悉尼奥运会后则分别是15万、8万和5万元人民币。2004年,国家对雅典奥运会奖牌得主的奖励更增加到20万、12万和8万元。而各省提供的奖励甚至比国家的还要优厚。7甚至有消息说,像刘翔这样的夺金运动员,如果将国家、地方和企业的各种奖励加在一起,可能高达300万元。8另一方面,现实中许多明星运动员都通过做商业广告来获取额外收入,尽管有人认为这与他们的准“劳动模范”的身份是不适合的。9
不过,真正让人猜测的倒是,奥运会开幕前夕,一些体育迷组成旅游团前雅典(需在土耳其转机),为中国运动员加油。不知道他们背后是否也有国家的资助——公费出国看奥运比赛该算是件愉快的事情吧!当然,也存在着他们是执著的铁杆体育迷,不把当Fans的巨大成本当回事儿可能。否则很难理解为什么运动员为国争光可以有巨额奖励,而为国喝彩的啦啦队却要自己掏腰包。
面对如此巨大的投资,不免让人疑惑:如果有了产出,还仅仅是刘翔们个人的成绩吗?更重要的,为何要倾举国之力作赛场一搏?难道国内再没有其它更需要政府投资的公共事业了吗?再有,世界上是否还有别的国家像中国一样如此重视体育,或者说崇拜奥运和金牌,由国家出资培养运动员、给予巨额奖励?
一些历史线索或许有助于解答前面的几个疑问。1952年,在芬兰赫尔辛基举行的第15届奥运会使中国注意到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都有的主管体育的政府部门。这一体制很快被引进,遂有了国家体委。国家出钱办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也从此确立。10对后一个问题,有资料显示,
韩国在取得1988年奥运会主办权后增设体育部,每年由财政拨出充足的体育经费,连续几年投入达150亿韩元(约合2000多万美元)。同时还推出优惠的集资政策,大力兴建体育设施,强化优秀运动员的训练,对运动员实行高额奖金和终身津贴制度。从而使韩国的金牌数从1984年奥运会的6枚增加到1988年的12枚,名次由第10位上升到第4位。
澳大利亚在获得2000年悉尼奥运会举办权后,也制订了一个6年发展规划,联邦政府每年投入1亿澳元用于体育事业发展。自1996年至2000年经费投入达1.33亿美元,11仅1998-1999年度就有2630万美元。从而使澳大利亚在奥运会上的金牌数由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的9枚,增加到悉尼奥运会的16枚,名次由1996年排位第7到2000年的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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