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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营企业运作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论民营企业运作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朱伟


【摘要】民营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民营企业又同时面临着诸多的风险以及危机。文章从我国民营企业的产生与发展谈起,论述了民营企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最后集中研究了我国民营企业运作中的法律风险及危机处理机制。
【关键词】民营企业 法律风险 危机处理
【全文】
  引文:笔者目前正在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实习。此时,全国工商联法律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当中。而笔者的实习导师刘学政主任(原青岛市司法局局长,现任青岛市律师协会会长、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受青岛市工商联委托,进行题为《民营企业风险防范与危机处理机制》的大型调研工作。[1]笔者有幸参与了此项调研活动。在这过程中,笔者深深地感受到了构建民营企业风险防范和危机处理机制对于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当然,目前中国民营企业面临的问题可谓错综复杂,笔者不可能也无意对其中所有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而只是选择了“民营企业运作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这一课题。以期能够窥见民营企业风险防范和危机处理之一斑。
  一、我国民营企业的历史发展以及地位和作用
  第一、民营经济产生于改革开放的大背景  钟朋荣先生曾经做客搜狐财经就中国民营经济发展问题回答网友提问,他认为中国的民营经济从应该从上个世纪开始讲起,上世纪我们做了两件事,第一件事就是革命,第二件事就是改革,建国以前都是革命,1949年建国以后主题还是革命。1980年以前,一直在革命。以后就是改革。民族资本工业化运动,农村搞公社,搞了很多这样的运动,都是围绕一个主题,把私变成公,把民族资本改革到国有企业,农村里面搞人民公社,一直到70年代后期。还有就是文化大革命,都是斗私,斗私、批私、改私,把私变成公。所谓变成公就是两种所有制,一种叫全民所有制,一种叫集体所有制。1980年两种公有制占中国经济几乎是百分之百。经济很不景气,问题很多,我们与一些发达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大。就企业本身来讲,大量企业都是亏损的,维持不下去。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我们从80年代开始慢慢改革,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 就是把公的变成私的。首先是提倡个体户的发展,后来慢慢允许私人办工厂。中国的民营经济是这样一步一步发展起来的。当然还有很多下放青年到农村没事干,很多待业青年,还有下岗职工没事干,这样不得不允许他们干一些个体私营,这样是发展增量,按照公有制的存量不变,发展个体、私有增量。80年代后半期,主要是90年代,公有制的存量慢慢开始改革,把集体所有制卖给职工、厂长,分给大家,到后来把国有企业或者卖一个车间卖给职工、厂长,这样使得存量改革。民营经济发展分两块,一块是存量,后来增加了一块私营的,个体户、私营企业。除此之外,80年代后期特别是90年代以后,是存量改革,即把国有制企业逐步改为私有制,因此中国的民营经济是通过这两个办法发展起来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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