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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概念辨析

  当然在法学界,也有将法学方法视为法律方法而使用的,台湾学者黄茂荣的大作《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虽提到了法学方法这一概念,但从该书内容上看:一、论法源;二、法律概念;三、法律规定之逻辑结构;四、法律事实的认定;五、法律解释;六、法律漏洞及其补充的方法;七、法律体系;八、从民间合会之法律关系论习惯对法律漏洞的补充,[35]其所讲的法学方法与前文界定的狭义的法律方法大体相当。尽管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和杨仁寿的《法学方法论》谈得也主要是前文界定的狭义的法律方法,但他们是在法学方法论的概念之下论述的,与这里谈及的法学方法不同,也就是说,他们不是在法学方法的概念之下谈论法律方法的。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完全有理由将法学方法界定为法学研究中所要运用到的各种方法,而法律方法从广义的角度看是法律运行各环节所要运用到的各种方法,从狭义的角度看主要指法律适用中所要运用到的各种方法。正如前文所说明的,这是对法律方法和法学方法的界定,而不是对法律方法论和法学方法论的界定。如此就可以比较清晰地将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区分开来,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①从方法指向上看,法学方法指向的是法的理论领域,解决的主要是法的本体论问题,回答的主要是法律是什么的问题;而法律方法指向的是法的实践领域,解决的主要是法的实践性问题,回答的主要是法在实践中是怎样运行的。②从方法立足的基点上看,法学方法虽也可以立足于法内研究法的理论问题,但其更主要的是立足于法外思考法的本体论问题;而法律方法虽也可以立足于法外研究法的实践问题,如立法方法,但其更主要的是立足于法内,即根据法律思考法的实践问题。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法学方法是关于法的思考的方法,法律方法是根据法而思考的方法。③从方法构成上看,法学方法主要包括法哲学方法、一般科学方法和法律部门学科方法,主要有唯物辩证方法、价值方法、分析方法(实证分析、阶级分析、规范分析、语言分析、经济分析等)、形而上学方法、历史方法、比较方法、社会学方法、文化学方法等等,不胜枚举;法律方法主要包括立法的方法、执法的方法、司法的方法、法律监督的方法,单就司法方法而言,主要有法律发现、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法律推理、漏洞补充、价值衡量、事实认定等等,也不胜枚举。④从方法功效上看,运用法学方法研究法的理论问题并不追求结论的唯一性,甚至可以说正是结论的多样性才推动着法学研究的不断深入;而运用法律方法是以追求结果的唯一性为目的的,尽管也可能出现多解的情况,但在特定的法律条件下,通过运用法律方法得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结果只能是唯一的。⑤从方法属性上看,法学方法应该属于形而上的问题,至少属于法的方法的形而上;而法律方法属于且只能属于法的方法的形而下的问题。⑥从方法使用的主体上看,法学方法主要由法学研究者、教育者使用;而法律方法主要由立法者、执法者、司法者等法律运行中各实务操作部门的人员使用,等等。至于二者的联系,则不论是法律方法还是法学方法都是围绕着“法”而展开的,而且都是开放的,也就是都不局限于目前人们已经掌握或研究的方法。基于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的区别与联系,笔者认为有必要提出另外一个概念,即“法的方法”来统摄法律方法和法学方法,从而形成如下的“法的方法”的逻辑体系:(说明:因编辑问题,无法划出表示框,凡后面无省略号的,即对应其后的所有子项)
  
        法哲学方法  …
   …    法学方法   一般科学方法 …
   …      法律部门学科方法 …
  方法   法的方法
         立法方法  …   法律解释
   …    法律方法   执法方法  …   法律推理
   …       司法方法    法律论证
         法律监督方法 …  漏洞补充
       …     …
【注释】  韩德强.论法律方法的异化及成因.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23-30.
哈特.法律的概念.张文显,郑成良,杜景义,宋金娜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列宁.列宁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牛一龠.辞海(下).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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