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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概念辨析

  尽管林来梵教授和郑磊君认为,将法学方法论视同于法学研究的方法是我国法学界的一个“固有的误解”,但在我们做了法学方法与法学方法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之说明后,完全可以将法学方法视为法学研究的方法(但这不等于将法学方法论视为法学研究的方法),这不仅不是法学界的固有误解,而是法学界的主要共有通解。诸如郑永流教授认为,“习惯上,人们将法学方法限于理论研究领域,与法学研究方法同义”。[16]谢晖和陈金钊教授认为,“法学方法是有关学术研究和探讨的方法”。[22]郑成良教授认为,法学方法论是指对法律研究方法的研究,法律研究包括法学理论的研究和法律操作的研究,而后者又包括: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思维方法。[24]这一方面进一步佐证了笔者前文所言的法学方法论与法学方法的不同,即作为方法论的法学方法论完全可以包括法律应用的方法,另一方面可以得出法学方法应主要是研究法律的方法的结论。刘水林教授认为,法学方法(论)的基本含义是特定世界观支配下的一套方法体系在法学研究上的应用。[25]季涛君在《法学方法论的更新与中国法学的发展》一文中,也是围绕着法学研究的方法来论述我国法学发展的,同时指出在我国法学界存在着将方法论与方法两个概念混为一体的现象。[26]陈金钊教授和焦宝乾博士在《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学术报告》中指出,法学方法论一语往往使人不宜将其与“法学研究的方法”区分开来,[27]从另一个角度也说明法学方法应主要是指法学研究的方法。戚渊教授认为,法学方法是研究法律和法律运用的方法,表现为分析、批判、综合、诠释、建构等。[17](P21)分析、批判、综合、诠释、建构等,应主要属于法学研究的方法。周永坤教授认为,立基于现代的方法论,法学方法问题可以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哲学层面或方法论层面的内容,它研究方法问题的一般知识,研究方法的本体问题,研究自然科学方法和社会科学方法的异同等;二是理论研究使用的具体方法以及规范,这一层面上的方法包括实证分析和价值分析两种;三是法律实践的方法,如立法方法、法解释方法、法规范选择方法、法事实认定方法、法律推理方法等。[28](P序3-4)周教授立足于方法论谈到法学方法三个方面的内容,如果剔出法律实践的方法,余下的两种都属于法学研究的方法。李其瑞教授认为,法学方法论从理论层次上看,其对象就应该是法学研究的一般方法和法学研究的一般程序理论,它包含着哲学方法、一般研究方法、具体研究方法三个结构系统。并指出,法学方法与法律方法应该加以区分,法学方法是法学研究中具有理论指向的认识论意义上的科学方法,而法律方法则是法律适用中具有实践指向的技术手段。[23](P13-14,29)黄竹胜教授认为,法学方法旨在解释法律的意义世界,追求法学的真理,具有法学认识论的工具性作用,其实践面向能力是较低的,它只能解释世界,而不能够直接转化为改造法律世界的手段。[29]胡玉鸿教授在其《法学方法论导论》一书中,对目前我国学术界对法学方法(论)的界定进行了仔细地梳理,在介绍了张文显、沈宗灵、李步云、孙笑侠、卓泽渊、吕世伦和文正邦等七位法理学界代表人物对法学方法(论)的界定后总结到,[13]现行教材、专著一般将法学方法论作为由各种法学研究方法所组成的方法体系以及对这一方法体系的理论说明,或者将法学方法论定位在研究法律现象的各种方法、手段、程序的综合性知识体系,[30](P107)当然也指出了这些界定的不足和缺陷,并向读者推介了台湾学者杨奕华先生对法学方法论的界定。
  台湾学者杨奕华先生认为,法学方法论系以一套先设的假定为准据,确定基本的研究立场,从事法学理论之建构,进而以之探讨、诠释、批判法之存在与衍化现象,法之科学技术及法之实践功能等之研究态度之学科也。[31](P153)这其实就是将法学方法(论)视为法学研究的方法。杨仁寿先生认为,法学方法论,乃系综合对于法之“体”、“用”所为研究之成果,籍以确立法学研究之合理方法,而检验法之妥当性。[32](P95)可见在杨氏看来,法学方法论既包括法学研究的方法(体)又包括法律适用的方法(用),但他言说的是法学方法论而非法学方法。林立先生的《法学方法论与德沃金》一书是围绕着德沃金的“作为完整性的法律”或者“建构性的解释”而展开的,该书自始至终没有给出法学方法(论)的界定,但从其所言“德沃金的法律解释学和其他的法学方法论一样,最终都不免碰触到哲学性的问题,例如语言哲学、伦理价值最终奠基的难题……”来看,[33](P序言)其所言说的法学方法(论)当与法学研究的方法更近一些。
  国外也有学者将法学方法视为法学研究的方法的,英国学者詹姆斯·布赖斯在《法学的方法》一文中指出,鉴于每一门所谓的道德科学、社会科学或政治科学之本质特征是它的方法,而正是通过拥有某种方法,其作为一门科学的主张才必须得到试验,那么我们最好就从追问什么是一般法学承认和应用的方法开始,并且详细论述了法学所使用的四种方法:形而上学方法或先验方法;分析方法;历史方法和比较方法。[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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