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一国的主权如果不能正确定位,同样会损害对人权的保护,例如国家主权如果没有丝毫的发展而只想扩张就难保它能自觉肩负起保护人权的历史使命,因而,绝对主权向相对主权的发展才成了历史之必然。就此种情况而言,探寻国家主权基石的新型主权实现与应用方式才有利于主权与人权共进。
(三)国际环境保护与国家主权
1、国际环境保护的缘起及与国家主权产生联系
众所周知,人们已经深刻的认识到,环境问题是对整个人类提出的挑战,它超越国家与民族,将不再是某一国家或地区的内在事务,而跨越世界成为一个国际性与全球性的问题。正是如此,单独靠哪一个或哪几个国家解决环境问题都将不是现实的。要想改变这种现状,迎接并完善处理好全人类的挑战就必须走国家之间联合治理的道路,只有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环境问题才有可能得到解决。在这种背景下,为顺应环境保护的特殊要求,国家之间就相互合作,力求在国际上建立保护环境的统一规范,环境之保护运动得以兴起,但是要想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就会对一国的环境行为作出一些限制,这时就必须要求国家让渡其一部分主权权利,国际环境保护就与主权就联系在一起了。
国际环境保护与国家主权联系除了表现在制定双边条约的国际环境法必须靠主权国家实现外,还表现在国际环境保护使一国的主权得以丰富和发展,国际环境主权理念开始确立,国际环境主权又是国家在环境方面的体现,它和其他形式的主权一样,天然的包括环境主权行使和保障他国环境主权行使的两个方面,因此,有学者把国家环境主权原则又称为“国家环境资源主权及不损害管辖范围以外环境原则”[39]。也就是说,一方面,国家拥有绝对的对本国自然资源的处置权利,但另一方面,它负有保障他国可以有效处置他国国内自然资源的义务。
2、全球环境保护与国家主权内在一致性
第一,全球环境保护与国家主权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全球环境保护带来了国家主权内涵的发展,使一国在环境上享有充分的主权,享有免受他国环境侵害的权利;而另一方面,国家主权的积极配合使全球环境保护的效果不端增强,而且,国家通过主权的部分让渡所做出的不侵犯他国的环境权益的承诺,更进一步推动了全球环境保护的深化与发展。
第二,两者具有共同的价值目标,国家主权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以强力保障一国人民生活富足、精神开阔,为全面实现该国国民特定的利益价值而提供坚实有力的后盾,而环境的优劣事关人类的生存质量价值,与一国国民自然不可分割,从此中意义上而言,环境利益就是国家主权就要实现的利益之一。
第三,从共存效果上考虑,实践证明,二者可以共存。国家主权与全球环境保护有着共同的根本目标,但每一阶段双方各有其特定任务,这种特定任务的差异是导致冲突的重要原因。但在整个过程中,实践证明,现代国际法的主权观念不是被抛弃而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获得了更大层次的发展,而全球环境问题也在依赖国家主权的解决。虽然传统的主权关键确已受到了冲击,但保护环境所带来的时代的进步却反而会为强化主权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纵使国家主权在某些方面会影响全球环境的治理,但这些影响最终还要靠国家主权自身的发展进步来解决,随着国际环境法实践的发展,人们已经认识到了既不能否认国家主权也不能滥用国家主权的现实意义。
3、全球环境保护对国家主权原则的挑战及后者对前者的消极影响
诚如上文所说,虽然全球环境保护与国家主权原则具有本质一致性,但毕竟两者是实现特定利益的两种不同方式,因而产生双向影响不足为奇。
先是国际环境保护对国家主权形成冲击,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国际环境法的一些实体规则对国家主权构成了限制。国际环境法中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保护人类共同利益原则”等都要求国家应在很大程度上让渡主权,为了整个人类的利益,要谨慎行使主权,甚至为了此种利益的实现不惜在很大程度上放弃国家主权,服从于全球性法律的约束。[40]
第二,在程序上,国际环境法保护机制的建立及争端解决的国际公约一国主权的管辖权。全,球环境保护机构所制定的申诉、报告、处罚及补救等制度的运行,会对一国产生实质的影响与约束,从而限制国家主权的行使;而国际环境法所主张的争端解决机制,更是对一国管辖权的挑战,否认国家主权管辖权的完整性。而将部分管辖权让渡给国际组织。
第三,在责任承担上,国际环境责任构成了对国家主权的挑战。传统的国际法主张国家责任仅限于有过错的违背国际义务而生的责任,但国际环境法却强调无过错责任,这样国家主权所固有的免责事由就受到了挑战。甚至,现代国际
刑法责任思维的兴起还会涉及到干涉问题,这种挑战的威力自然就更大了。
除了全球环境保护对主权的限制外,国家主权原则如不加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会阻滞全球环境保护。如果国家死守传统的主权理论,不让渡自己一部分的权利给国际组织,环境协调工作就无法进行;假如,国家只单纯强调一国对其本国自然资源的永久权利,滥于利用,不仅会使本国的生态遭到破坏,还有可能直接损害他国环境权利。因此,无限制的主张国家主权的完全纯粹行使,对全球环境的保护就大有害处,人们的生存质量受到危险,特定利益也就难以实现了,空守国家主权就失去了意义。
(四)其他因素与国家主权的关系分析
在对国家主权原则的挑战中,前三种因素是目前影响国家主权运行的最主要的因素,实际上,国家主权受到了挑战还远不止全球化、人权、环境保护三类。
1、国际组织对国家主权挑战:
通常认为,国际组织不会损害国家主权,国家也不因加入国际组织而放弃或丧失主权[41],因为,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把尊重主权作为首要原则,一国有权对条约审慎处理,一国认同国际组织具有的权利也是其让渡部分主权的结果,但国际组织某些方面也会构成对国际主权的挑战。
第一,国际组织职能的扩张使国家让渡的主权太多,甚至迫使一些国家不得不让渡主权,这就严重损害了国家主权。主权的过多让与就会在实质上形成让渡主权严重限制未让渡主权的现象,使主权不仅不能行使让渡主权也不能有效行使未让渡的主权。
第二,非政府间的国际组织的建立会削弱主权。一方面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在处理具体事务时,往往与国家大政治职能相联系,不断挑战国家管理措施,如WTO规则对会员国立法的限制,另一方面,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允许地区参加,这容易造成一定程度的主权分裂,主权不得不赋予地区一定的外事管理权限。
第三,当前国际组织对主权的挑战,最严重的不时它本身,而是被一些别有用心的政治势力所利用。西方一些国家为了干涉他国主权,不断操纵国际组织,以各种理由指责甚至限制他国行使主权,严重损害了国际组织的形象,破坏了国际正常的社会秩序,这是需要抵制的。
2、信息全球化的挑战——互联网
随着社会的发展,互联网应运而生,从而使当今世界成了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在这个过程中,主权因信息传递的便捷而能更有效的行使的同时也受到互联网的挑战,互联网对国家主权的侵蚀主要有四个方面,涉及国家生活中的政治、经济、文化、信息等方方面面的主权。[42]
在政治主权上,一方面,同其他因素影响国家主权一样,国家主权要为国际组织良好的管理互联网让渡其部分主权,从而造成国家对虚拟世界的管辖权被分割;另一方面,互联网自身的特性使国家主权的安全受到严重挑战,由于互联网连通与世界上任何一个存有网络接点的地方,恶意利用互联网进行的活动极有可能破坏一个国家正常的网络环境甚至会使国家安全受到危险。
第二,在经济上,互联网能加速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进而促使跨国公司爆炸式的涌入,从而危险主权。全球经济一体化给国家主权带来的挑战还表现在跨国公司的发展问题,跨国公司的分公司在一国境内随属本国管辖但却摆脱不了其母国的影响,从而间接代替了其母国对一国主权的干预,而互联网便捷的交流,跨国公司自然就有了膨胀的物质基础,过分膨胀的跨国公司必然有损一国主权利益。
第三,互联网对国家文化主权有很大的冲击。西方国家利用互联网就能更好的推行西方的文化和价值观,通过狂轰滥炸的信息而使一国的文化抵抗力削弱,而互联网所引发的虚拟世界效应更弱化了个人对国家的认同感,从而不断瓦解国家主权的效力。
第四,互联网还会对国际信息主权产生冲击,由于落后的国家往往会引进西方国家先进设备及操作系统,这样,一些国家的信息就会更容易被窃取,从而使国家信息主权形容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