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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不是码字的游戏——立足法学界的批判

学术不是码字的游戏——立足法学界的批判


张进德


【全文】
  学术文章有大小之分。大的不一定长,小的不一定短。大的重于泰山,不可或缺;小的轻于鸿毛,有等于无。大的凤毛麟角,小的多如海上沙。其他的学术我不大了了,但就我所知的中国的法学来说,如果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文章从来没有出现过,人类的知识什么损失也没有。
  以上这段文字诸位一定不会感到陌生。恕我冒昧与妄为,搬用了张五常先生在《学术上的老人与海》里的开篇首段。有两处略作改动,先生谦虚言称“所知的经济学”,我只能说“中国的法学”——似乎应更谦逊些的话便是“中国的诉讼法学”;老人家狂放言称“百分之九十九”,我只敢用保守些的“百分之九十”了。而中国学术的确病得不轻,连圈外人士都会不屑地示以“天下文章一大抄”的白眼。人有病,天知否?中国学术之病有着庞大的体系,在此只捡一个最基本的常识性的人们却视而不见的问题论论一二。
  不知打什么时候起,学术界对于学术活动就开始流行一种将其体力劳动化的态度了。这一点全面而深刻地体现在学术评价标准里面。在大学里或者一些科研机构那里,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学术被赋予了一种量化的评价机制,发表文章的字数和篇数是最大的甚至唯一的标准,个别诸如考量发表刊物是否核心的侧面因素除外。人们会像数蚂蚁一样地去计算文章的字数,然后给予一定的科研分数,超任务发挥者还可能得到适当的奖励。据说在某校还发生过某君的文章因差几个字被评定为未完成科研任务的事例。学术报刊杂志一般也会按照文章的字数去向作者支付稿酬,多劳多得。各大学之间的科研评比基本也是以教师发表文章的年度总数量为准,这些甚至还要关系到大学在排行榜里的座次。而那些搞学术的,在年度科研考核时往往会奔走相问:“今年发表了多少篇啊?任务完成否?”或许有人喜答曰:“多收了三五斗!”在议论各自的收成时,可能还会在心里盘算:我的可是大论文,不是豆腐块呢!于是,有人开始瞧不上论文,而转以出书为己业,年富力强资格轻者写专著,精力不再但资格老者当主编。人们也会以“著作等身”的美称去形容一个“大学者”。好一派欣欣向荣的繁忙景象!
  其实,深谙“学术”之道者或许都会晓得内中窍门。窍门各式各样,谈谈比较龌龊的几种。抄抄剪剪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尤其在电脑技术发达的今天。当然,抄剪也是一门学问,必须要用自己的方式大大修饰一番,否则如一些天资愚钝者或者追求省事者就难免落得给版权者追打、被学术界讥笑的下场。甚至有一些大学教授就是如此去指导自己的研究生的。我觉得,在学术上真正对前人的借鉴,应当是要把食物吃进肚里,消化之后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以收强身健体之效。而上述办法则是将食物吃入食道后又返回来,所得的呕吐物又有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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