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俄罗斯联邦法律“自然垄断法”

  1、所有涉及适用、变更或者终止对自然垄断主体的活动的调控和适用本联邦法律规定的调控方式的问题的决定,以相应的自然垄断调控机关的管理委员会的多数票决定之。
  涉及地对自然垄断主体的活动适用、变更或者终止调控的问题可以在联邦行政权力机关、俄罗斯联邦主体的行政权力机关和地方自治机关、消费者社会组织、其协会和联盟、经营主体的建议的基础上审查。
  援引本联邦法律第12条(第12条、自然垄断调控机关作出适用调控方式的决定的依据)的依据,通过对相关材料的分析,自然垄断调控机关就涉及适用、变更或终止对自然垄断主体的活动的调控,以及适用本联邦法律规定的调控方式的问题作出决定。依照调控机关的决定可以进行独立的经济鉴定。
  自然垄断主体的代表有权在相关自然垄断调控机关审理涉及对该自然垄断主体的活动适用、变更或终止调控的问题时在场。相应的自然垄断调控机关应当提前通知自然垄断主体审理的日期。
  2、相应的自然垄断调控机关的管理委员会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不迟于六个月内作出适用、变更或终止调控的决定或者拒绝所提出的建议的决定。在拒绝或者部分拒绝接受所提出的建议的情况下应当叙名理由。
  第22条、自然垄断调控机关审理违反本联邦法律的案件的依据
   1、自然垄断调控机关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有权审理违反本联邦法律的案件并作出决定。
  2、审理案件的依据为经营主体、消费者、消费者社会组织、其协会和联盟的申请,行政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关和检察院的建议。
  3、自然垄断调控机关有权依照自己的职权依据大众信息传媒的报道和其他含有证明违反本联邦法律的行为的材料审理案件。
  第23条、自然垄断调控机关审理违反本联邦法律的案件和做出决定的程序
   1、自然垄断调控机关审理违反本联邦法律的安检的程序由俄罗斯联邦政府规定。
  2、自然垄断调控机关所做出的依照案件审理的结果做出的决定,自作出自日起不迟于10日内发给利害关系人。依据所作出的决定发出的书面指示,也在该期限内发给利害关系人。
  3、与违反本联邦法律有关的案件的决定,涉及社会利益的,应当在作出之日起不迟于一个月内在大众信息传媒上公布。
  第24条、自然垄断调控机关的决定(书面指示)的执行程序
   1、自然垄断调控机关的决定(书面指示)由自然垄断主体(其领导人)、行政权力机关、地方自治机关(其负责人)在决定(书面指示)规定的期限内执行,但不得迟于自收到之日起30日。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