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俄罗斯的国家财产制度
张建文
【摘要】当代俄罗斯的国家财产制度经历了一个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财产到国有财产的重大变迁,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财产断裂为国有财产(俄罗斯联邦国有财产、俄罗斯联邦主体国有财产)和市有财产。本文拟通过对全民所有财产到国有财产的变迁、当代俄罗斯国家财产的法权构造以及当代俄罗斯国家财产理论的基本特点的分析,以期深刻全面地揭示当代俄罗斯的国家财产制度。
【关键词】国家财产;俄罗斯联邦国有财产;俄罗斯联邦主体国有财产;市有财产
【全文】
俄罗斯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是与财产法律关系调整方面的深刻变化联系在一起的。[1]俄罗斯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不仅对其过去僵化的经济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而同时对与建立文明市场关系有关的民法的内容和调整方法也进行了根本的变革和更新,这一变化成果集中体现在俄罗斯新制定的民法典里。[2]当代俄罗斯国家财产制度也体现在俄联邦新民法典(以下简称俄民)中,成为俄罗斯国家财产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作为一个后社会主义国家,如何处理庞大的社会主义财产(社会主义全民所有财产和社会主义集体所有财产)的问题,成为后社会主义民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从全民所有财产到国有财产
1、前苏联时代的全民所有财产理论。在前苏联时代,社会主义财产由两个部分组成:全民所有财产也就叫国家财产,和集体所有财产。国家所有制是全体苏联人民的共同共有物,也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本形式。[3]在这里所有制完全可以用财产来代替,在俄语的собственость具有多种含义,最为常见的有三种:财产、所有制、所有。基本的、决定性的生产资料——土地、矿藏、水流、森林都是全民所有财产;工业、建筑业和农业中的基本生产资料,运输和通讯工具,国家组织的商业企业、公用企业及其他企业的财产,城市的基本房产以及为实现国家的任务所必需的其他财产,都属于国家所有。构成国家所有制的物质财富和有重要价值的东西,不属于个别的集体而属于全体人民,对它们实行了全社会规模的公有化。[4]
2、资本主义复辟时期的私有化改革。资本主义复辟时期的提法是由俄罗斯的刑法学家在研究俄罗斯刑事立法的历史时提出来的,作为一种对历史时期的一般划分当然可以用来分析国家财产制度的演变。所谓的资本主义复辟时期是指1991年-1998年,[5]实质上是俄罗斯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时期。在这个时期内,进行了大规模的私有化改革,(1)在集体所有财产领域中,所有的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都按照私人所有权的模式,进行了改组,到1995年俄罗斯93%的农地从国家所有转为非国家所有,土地所有权从单一国家所有转为以土地私有为主的多种土地所有制形式。[6]截至1999年1月,俄罗斯对23500个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进行了改组。有1.159亿公顷土地实现了私有化。形成了270200个农场主经济生产单位。[7]也就是说原来的大规模的集体所有财产都被按照私人所有权的模式进行了改造,农场(畜牧场)的财产被按照共同共有权或者法人所有权进行了改造。[8]从公共财产的角度上看,所谓的集体所有财产的类型已经不存在了。(2)在全民所有财产领域中,对俄联邦的土地和其他自然资源形成了以私人所有、国家所有、地方所有或以其他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格局,同时俄联邦新
宪法宣布对私人所有、国家所有、地方所有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给予平等的承认和保护[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