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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对待”什么?——从《认真对待<还珠格格>》说开去

  综上,作者所谓的“法律现实主义”非但不能作为一个法治建设路径,就其精神实质,我们甚至不难读出“无法无天”的法律虚无主义。所以,作者把《还》剧认真对待,得出的竟是这样一条扭曲的路径,这样一个恶果怪胎。
  这不能不让我们重新反思其认真对待的原因和意义。
  三 阅读的伦理——怎么认真对待?
  坦白说,笔者写这篇文章本义并不在与原文作者就上述一些法律问题展开讨论。在这个意义上,以上凡七千余言都不是重点。笔者真正希望探讨的是阅读行为本身的伦理,这也是我更愿意与彭程学友及更多人“分享的资源”。
  诚如苏院长所说:一切都在重新理解之中。“最熟悉的陌生人”,或许是我们阅读文本(广义上的,包括影视作品),尤其是经典文本时的一种颇为可采的方式——因为一个真正好的文本,确实能在比较丰富的域界内给读者提供思想资源和论述由头——这样的文本往往堪称经典,古今中外也非鲜见。
  《还珠格格》不可谓不经典。笔者曾看过第一部,就其人物刻画和情节安排也颇为欣赏,在很大程度上与彭程学友亦是感同身受。但经过上文分析,读者可以发现笔者对原文几乎所有观点都一一进行了反驳,这种争辩的动力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笔者对如何阅读有言不得不发,这也可视作本文的一种正当行辩护罢。
  “我注六经,六经注我”,阅读过程本身必然充满了读者通过文本对自身既有思想体验的梳理和观照。通俗的说,即“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本无可厚非。但当阅读者以过于主观的姿态介入文本,往往会偏颇的解读文本,并生发出原文本身并不内涵的意义。这并非叫人不要努力开掘文本,因为文学批评上常发生作者自己未曾设计甚至根本没想到但被评论者发现,提炼出的蕴藉。然而笔者认为,正如语言本身具有其“投射”范围,文本内容再广博,也不可能无所不包,不可能是个“筐”,而必然有其界限。不可否认,《还》剧反映了不少东西,友情,爱情,对自由的渴望以及笔者能力所限不能了解的内容;但彭程学友所解读出的那一番法理学意境,却着实经不起分析,反倒让人有“镜中花,水中月”之感。笔者本不愿发“诛心”之论,但读罢原文却实在觉得作者被其对《还》的主观喜爱所驱动,生出许多幻象,不自觉的以法理学分析为名,展开对自己青春岁月的回忆。于是,清宫主角就摇身变得“深处法治社会”,而整部《还》剧也就具有了“极其清新的意蕴”。
  这提醒我们:阅读伦理的首要法则,乃在尊重文本。认真对待的第一要义,在于在对象最大的意义范围内,提取所需资源,进行理性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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