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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个案研究与批判(四)”,载《政法论坛》2005年第2期。17种期刊为:《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政法论坛》、《法律科学》、《比较法研究》、《法学家》、《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法学》、《政治与法律》、《法商研究》、《中国监狱学刊》(《劳改劳教理论研究》)、《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知识产权》、《行政法学研究》和《政法论丛》。1999年增加《法学杂志》、《公安大学学报》、《著作权》、《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年又增加了《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法学研究》、《法学评论》、《行政法学研究》、《现代法学》、《中国法学》、《法学》、《中国版权》、《知识产权》、《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法学家》、《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法商研究》、《中外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政治与法律》、《华东政法学院学报》、《中国刑事法杂志》、《河北法学》、《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电子知识产权》。
事实上,除了被文献索引类出版物活数据库列为核心期刊以外,许多大学和研究机构还编制自己的“核心期刊”目录,用以指引并衡量所属研究人员或学生的研究。
钱荣贵先生指出,为图书情报机构馆藏期刊提供“参考”,为读者选择、阅读期刊文献提供“门径”是“核心期刊”的两个初衷。钱荣贵:“‘核心期刊’的负面效应、成因及消除策略”,《学术界》2002年第6期。邢东田先生也指出,核心期刊主要是用来供图书馆采购、收藏、导读时作参考的,而不是用来评价学术论文水平的。邢东田:“中文核心期刊制的误区与出路”,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2005年3月11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一版对其用途的陈述为:希望它能成为“各种类型和级别的图书馆采访与收藏中文期刊的参考依据,同时也能成为各个专业和不同层次的读者选择阅读中文期刊的参考依据。”二版《总览》的“本版前言”则有所变化:《要览》第1版出版后,在社会上引起较大社会反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不少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学位管理和职称评定部门也以《要览》所列核心期刊作为依据,评价有关人员所发表的论文的质量。……应社会需要,重新研制并出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新版,势在必行。林被甸、张其苏:《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转引自前引钱荣贵文。
前引钱荣贵文。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图书馆、资料室等收藏机构却并不一定按照自己所隶属的机构划定的“核心期刊”目录确定自己的收藏范围。笔者曾向北大法学图书馆馆长叶元生老师请教过,得到的回答是,受到资金、场地以及图书馆自身定位的限制,其被收藏的期刊未必都在北大法学院“核心期刊”目录之中,同时,“核心期刊”目录所列的期刊也未必在收藏之列。在资源共享的前提下,读者可以到学校图书馆获其他院系图书馆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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