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的“罗生门”
吴丹红
【关键词】罗生门;证明标准;证据
【全文】
最近在台湾访问,有两个案件引起我的关注,一是台湾“第一家庭”的弊案,二是拖延了十五载的“苏建和案”。前一件正在进行中,每天都有媒体的跟踪报道,后一件则看似成为过去式,但依然没有尘埃落定。两个案件的共同点是,每一方都有不同的说辞,不同的说辞背后都有不同的证据。说者信誓旦旦,听者依然觉得真相扑朔迷离。而大陆也在上演类似的案件,最近媒体频频报道的黄静案和高莺莺案就是两个最好的例子。不同的版本都在说,“这才是事实”,似乎言之凿凿,却又另有蹊跷。可是,事实到底是什么?
真相的难题,历来都是司法最头痛的问题。作为事实认定者,他无从去亲身经历逝去的历史,要确定真相,犹如历史考古一般,要通过事实遗留下来的残片,去推断它的本来面目。犯罪鉴证大师李昌钰博士把刑案现场比喻作“一盘打散的拼图”,其中有许多碎块已经散失,而他要做的,就是用这些不完整的碎片,去“拼一个图案”,去让人们看到它曾经的样子。而法官作为事实审理者,是否相信这样的拼图,又是另一个障碍。当现代审判制度越过蒙昧的历程,理性和公正成为法官秉持的信念,证明过程就变成了解决“确定性”问题的游戏。游戏的规则是,事实争议的双方,都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关于事实的主张和证据,事实的确定,以被采纳的证据的真实性以及证明力为依据。因为“上帝死了”,人类只好利用程序规则来有限地探求真相。哪幅“拼图”更让人相信或者具有说服力,哪个事实就更被认为更接近真相。于是,真相的难题,在司法上演变成一个关于证据和证明的问题,案件事实也成为法律上的事实。
如何证明事实,是极具挑战性也是极富魅力的过程。法官没有“时空穿梭机”,就只好听凭争议的双方就事实“兜售”证据。日本导演黑泽明有一部著名的电影,叫做《罗生门》,讲一个武士死在竹林中,他的妻子被强盗强暴了,其他知道内情的人包括樵夫、行脚僧、路人等等。强盗承认他杀了武士,武士的妻子则说是她杀了武士,而武士的鬼魂却依附在女巫身上,说他是自杀的。樵夫、行脚僧、路人更有其他不同的说法。事实当然只有一个,但因为他们都怀着自利的目的而陈述,就成为了谜局。人证如此,物证何尝不是如此呢?“苏建和案”中,那“妾身不明”的开山刀和水果刀,不同样是营造谜局的始作俑者吗?黄静案中的六份鉴定结论,不也是在各说各话吗?所有的证据,都不能自己自动证明案件事实,而只要有人的存在,就一定会有主观因素的影响,难免会给事实蒙上一层迷雾。这是“罗生门”的悖论,也是司法证明的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