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法律硕士的培养更是糟糕之极。法律硕士教育项目的本来目标就是要培养以法律实务为主的高级复合性人才,法学硕士则是培养以法学理论研究为主的高级专门人才。而现在的问题是法学硕士更多地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而法律硕士则多因为本科不是学法学而被有关用人单位拒之门外。究其原因,在于培养模式与教育内容严重背离了法律硕士教育项目的初衷。根据我的研究结果,在培养与教育实践中,法律硕士教育与其目标背道而驰的表现有三:一是法律硕士教育本科化。一些学校的课程设置名义上与法学本科不同,如就民法而言,法本叫民法学,法硕可能叫民法实务。但授课老师在具体操作时,仍然按照给本科讲授时那样,在大谈特谈民法理论,完全脱离了课程教学目标与要求,法硕法本化了;二是法律硕士教育双学位化。一些学校把法律硕士教育混同于双学位教育项目,相同的主干课程,在法硕士和二学位的课表上可能会有不同的课程名称,但要是遇到同一个老师去给他们上课,则给两种教育性质的受众上课,可能并无二致。难怪有人感叹:法律硕士其实就是一个双学位。而我却为那些法学二学位的人抱不平,因为他们和法律硕士几乎接受的同样教育,到头来人家拿个硕士文凭,而这些二学位学生却只能获得第二个本科文凭;三是法律硕士教育法学硕士化。为了调研这个问题,我不仅走访了一些法律硕士,而且还亲自去有关高校旁听了一些课堂,发现有的教授给博士生、法学硕士生、法律硕士生上的课几乎一模一样。更为滑稽的是,一位
刑法专业的博士生导师下午给博士生上完犯罪构成之后,饭都来不及吃就接着给成教的自考生上课,巧在也是讲这一节,内容几乎没有什么区别,所举案例及其分析简直就是“克隆”出来的。我完全可以推断出,这位老兄给法律硕士生、法学硕士生以及本科生上课时,肯定也是卖弄同一套货色。可见,在法律硕士教育项目的执行过程中,有些高校、有些教师并没有针对该种教育项目的性质及培养目标进行操作,这样一来,法律硕士教育的培养模式偏离其轨道也就不难理解了。
再次,法律硕士就业方面,存在社会歧视。我一直以为,法律硕士中存在着大量的优秀人才,他们好多人往往是出于对法律职业的热爱和向往而来,专业基础知识、基本原理掌握得反而可能比有些法学硕士要扎实。但是,除了有一部分幸运地找到适合自己的理想职业之外,大部分人在求职中遭遇就业歧视。因为现在法学专业各学历层次的学生都扩招了,而用人单位的学历文凭要求也越来越高了,过去本科就可以进法院、检察院的,现在张口就要先硕士,甚至要博士。即便硕士,还要再挑剔一遍,把那些本科阶段不学法律的法律硕士以及部分法学硕士歧视性地排除在外。再加上法学硕士规模数量越来越多,无疑增加了其中的一些图谋不轨者,这些人喜欢制造舆论,对法律硕士作出非积极的评价,张口一个“本科没学法律”、闭口一个“本科没学法律”,似乎本科没学法律就永远抬不起头来似的,一副唯我独尊的面孔。不知从何时起,法律硕士的处遇开始下降。在拥有强大数量的法学硕士群体面前,许多法律硕士尴尬地如同自己是“法盲”一样,就业形势十分不容乐观。不客气地说,有些还不如法学本科“吃香”。
基于上述至少三个方面的因素,法律硕士教育项目在目前的运作态势,其实并非有些主管该项目的人对外宣传的那样乐观。可以说,在我看来,法律硕士教育项目在中国的实施基本上是不成功的。它并没有人们期望和想象的那样像美国那种先学其他专业再进法学院学习的教育模式。就在职法律硕士群体教育来说,就更糟糕了,一年集中一两个星期来上课,布置几篇论文作业,除了英语课象征性地考试之外,其他课一概以论文代替常规考试,学员的论文作业真正自己认真写出来的又有几个,实在难以判断。因此,法律硕士教育也逐渐沦落为像其他性质的教育一样,熬过一千个日日夜夜,只为一张满足虚荣心的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