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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刀霍霍砍掉法本科

  人们不禁要问:这么多的法学院校,如此规模的学生数量,我们的师资能不能跟得上?我们的硬件是否能支撑起新世纪的法学教育?我的教学行政管理是不是法学院的治学模式?我们的毕业生是不是真的如法学专业培养目标中所吹嘘的那样,什么“从事国家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外交、外事、外经、外贸管理法律事务等工作,律师、公证和金融、保险、外贸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高等院校和科研部门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之类的睁眼说的瞎话?这都是一些不得不发出去的疑问,并且随着扩招规模的越来越庞大,就业压力早已不再是新鲜听闻,法科毕业生真正能从事法律职业的寥寥无几。录取通知书收到的那天,听起来是堂堂的法学院,但毕业证书拿到的那一天,却干了与法学有三万英尺距离的活,在一些地区,有的法科毕业生干脆去包子店端了盘子、去街头卖了小龙虾,更惨的则呆在家里帮父母扛锄头,美其名曰“待业”。而法学院的教师又是一个什么结构呢?那些靠编造虚假的骗人材料申报下来的法学院系,到头来还不是要指望那些外行来教法律?倒是确有一些原来教数学、化学、语文、思想政治的改行专攻起了法学,听起来还是“复合性人才”呢,但这些人往往什么课都能上、什么课也敢上,拎起一本书就上台开讲,胡说八道,不知所云。要么照本宣科,像教小学语文那样领着学生划划书;要么就天上的海底下的乱吹一通,哪还有什么“良好的系统的法学教育”?我们又怎么指望这些学生毕业后去做立法、司法、执法者?又凭什么让这些学生去干执业律师甚至到高校去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不必说我们所经常倡导的什么法的精神、理念、思维之类的东西,就是连起码的法律常识、法律技能掌握个大概就算不错了。
  或许那些不太了解法学院校实情的人,听起来似乎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甚至以为我是在故弄玄虚、放大事实。其实,只要随意找个滥一点的法学院走访一圈,问题恐怕远不只我说的这些。乱到了这般地步,为何还是有那么多的高校在不断地申报法学专业呢?究其专业方面的原因,是由于法学这个专业,活似花瓶,最容易骗人。尤其在官本位依然盛行的中国社会,加之国人的虚荣心又只增未减,于是,无数个有着梦想或者幻想的人,总觉得学法学、搞法律,就一定会当检官察别人、做法官审别人、干警官抓别人、入律所骗别人、进政府搞别人、到公司管别人。孰不知,直到临近毕业甚至刚刚入学不久才恍然大悟,原来早已是“月落鸟啼”,“不见当初的夜晚”。民间流传的那句“骗进来,哄出去”的高校治理模式在当代法学院学子身上演绎的丁是那个丁,卯是那个卯。找一个古老的会计办公用的算盘来,稍微打几下,看看有多少法学院毕业生真正走进了法院、检察院与人民政府?又有多少毕业生干上了机关工作以外的法律职业?但是,我们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是不管这些的,只要能尽量多的骗进来,把产业化的收入塞进了腰包,毕业时又能尽量快的哄出去,把就业指导任务应付掉,它才不管你是死是活呢!实在不行,上面就发个文件,要求大学生把自己当作“普通劳动者”安慰一下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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