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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刀霍霍砍掉法本科

磨刀霍霍砍掉法本科


李绍章


【关键词】法学专业 本科 取消 法学教育
【全文】
  土生阿耿教育夜话系列网文:
       磨刀霍霍砍掉法本科
     ■土生阿耿(上海政法学院)
  据参加上海大学校长论坛的校长们透露,教育部正在调整大学专业目录,一些现有的本科专业可能明后年将不再设置。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等大学校长纷纷建议,本科应取消管理、法律等专业。据了解,大学校长们的建议直接影响着教育部大学专业目录调整。(《北京晨报》2006年7月18日)
  完了,法学本科专业要砍掉了。看到这则消息,估计许多人又会惊讶“不敢相信自己眼睛”了。其实,大可不必慌张,这仅仅是几个校长的建议。至于教育部是否最终会采纳该建议,仍然是一个未知数。但已有人招架不住了,生怕要不赶快发出一点声音,法学本科专业就真的取消了。于是,消息一冒泡,就有质疑文章见诸报端,仿佛喊几嗓子就能打消这一“邪念”似的。
  与这些手忙脚乱者相比,我在这个消息面前,心却像湖水一样平静,毫无涟漪。之所以显得如此不在乎,是因为砍掉法学本科专业的想法,已经陪伴我多年了。2001年,我曾经在中法网撰文指出取消法学与法律专业自考,便招来一顿“网络群殴”,不少人因此对我恨之入骨,至今我还心有余悸,阴影未去。其实,灯不点不亮,话不说不明,在5年前主张取消法科自考时,我就“异想天开”,企图得寸进尺地提出,把统招的大专和本科法学专业干脆一块取消。只是碍于面子,又有“挨揍”的前车之鉴,怕再被人拍砖,就一直把那个念头老老实实地搁在心里,到了嘴边又咽下去,终究还是没有吆喝出来。现在,好不容易看到有大学校长站出来,把这个问题直截了当地摆在台面上,我也就没必要再继续“深藏不露”、疑神疑鬼了。在我看来,就法学本科专业来说,应该磨刀霍霍、二话不说地尽快砍掉,干净利落,莫留后患。
  不客气地说,现在的法学专业设置,从大专本科到硕士博士,都已经泛滥了。截止到2005年底的最新统计数字表明,我国现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已达559所,这一数字还不包括独立院校以及各类法学专科院校;法学专业在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达30万人,其中本科生为20多万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万多人,法学硕士研究生6万多人,法学博士研究生6000多人。这是在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国法学会五届二次理事会上传出来的消息。据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曾宪义教授在会上介绍说,在高等院校的各个学科当中,法学属于超速、超规模发展,从2001年全国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292所,到4年后2005年的559所,其发展规模是空前的,呈跃进式上升趋势。
  这简直令人毛骨耸然。根据我这些年来的观察,许多过去与法学根本毫不相干的院校,争先恐后地设置法科,创建法律院系。农业、林业、矿业、邮电、交通、建筑等专业性很强的院校,没有法学专业的似乎所剩无几了。师范大学的政治系早就不情愿叫这么土气的名字了,为赶时髦、抢生源,就傍上了“法学”,马不停蹄地改为“法政系”或者“政法系”。这还不过瘾,随着原有的一些综合性大学的“法律系”、“法学系”、“法律学系”纷纷改为“法学院”,这些师范大学的“法政系”、“政法系”也不甘落后,又与时俱进地更名为“法政学院”或者“政法学院”。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对法学专业的泛滥申报,也是睁了左眼闭右眼、睁了右眼闭左眼,对那些晒不干也烘不干的水性申报材料,视而不见,大笔一挥,大印一盖,又一个法学院就这么诞生了。这些高校领导和政府官员,压根就不把心思放在人才培养与学生前途上,而是盘算着怎么在揭牌仪式上展示风采、如何在办学过程中捞点好处。
  法学专业的滥设、法学院校的滥办,申报理由都是冠冕堂皇的,形式看上去油光粉面,有鼻子有眼的,但是根本就经不起轻轻的一推一敲。只要翻翻一些高校的申报资料,就会发现论证报告无非是必要性、可行性之类的牛皮之吹。什么“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需要法律人才”,“法律人才不仅适用于经济建设专业,还适用于社会各个领域乃至人们的日常生活”,能说会道的,再把“WTO”搬进来,说什么“随着我国加入WTO,法律会越来越重要”、“要与世界接轨”之类的。光大话还不够,为了说服教育行政官员,还得弄点看起来像“干货”的实在东西,这便是“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自身发展需要”之流的自欺欺人之戏说。不过,这些“必要性”之论述,还算是八九不离十的,算计来算计去,也就是这么几个要点了。可恶的是,在游说“可行性”时,那可以说是简直不堪入目,看得叫人不知说啥好。明明没一个法学教授,非要把其他专业的教授拿来滥竽充数,写了一篇先秦的论文,非要归入“法制史”成果;弄了一本社会治理的教材,非要归入“法理学”专著,整了一个民营企业发展方面的课题,非要归入“经济法”项目,本来是教大学语文的,也尽量包装成“司法文书”的教学骨干,而对战争、国界能吹上几句的也摇身一变,成正儿八经的“国际法”专业了。反正只要是社会科学领域的,不管是什么领域的刷子,都能往法学身上靠,装模作样地刷上几下子。说实话,这些申报理由书,只要胆子大一点,脑子活一点,杆子快一点,想要一个“天花乱坠”、“妙笔生花”的效果,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不是我自吹,说真的,要是委托兄弟我执笔,我能连夜赶制出一本砖头厚的申报书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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