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IOSCO的会员资格与入会程序
(一)会员资格
如上所述,截至2006年5月8日,IOSCO共有179个会员,其中包括108个正式会员(Regular members),10个联系会员(Associate members)和61个附属会员(Affiliate members)。
1、正式会员(Regular members)
如果某个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管机构或相类似的政府机构目前还不是IOSCO的正式会员,可以申请成为IOSCO的正式会员。如果某个国家或地区没有政府证券监管机构,这个国家或地区的自律监管组织(如证券交易所)可以申请成为IOSCO的正式会员。[10]每一个正式会员有一票投票权(vote)。正式会员可以成为IOSCO主席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成员。
2、联系会员(Associate members)
下列机构可以申请成为IOSCO的联系会员:(1)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证券监管机构已经成为IOSCO的正式会员,这个国家或地区之内有一定监管权力的机构;[11](2)任何其他承担一定监管职责的合法机构。[12]联系会员没有投票权,也不能成为IOSCO执行委员会的成员,但可以成为IOSCO主席委员会的成员。
3、附属会员(Affiliate members)
与证券监管有关的证券自律监管组织和国际组织可以申请成为IOSCO的附属会员。世界各大证券交易所基本上都是IOSCO的附属会员;[13]此外,很多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也是IOSCO的附属会员。[14]附属会员没有投票权,不能成为IOSCO主席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成员,但可以是IOSCO自律组织咨询委员会的成员。
(二)入会程序
在申请加入IOSCO时,申请者应向IOSCO的秘书处提交正式申请,同时缴纳8300欧元的初始费用。在申请经IOSCO执行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执行委员会将申请提交给IOSCO主席委员会,主席委员会通过后,申请人即可成为IOSCO的会员。[15]
三、IOSCO的组织结构
IOSCO的组织结构包括:主席委员会(Presidents'' Committee)、四个地区常设委员会(Regional Standing Committees)(即亚太、欧洲、美洲、非洲/中东地区委员会)、执行委员会(Executive Committee)、技术市场委员会(Technical Committee)、新兴市场委员会(Emerging Markets Committee,原称发展委员会)、总秘书处(General Secretariat)和咨询委员会(SRO Consultative Committee)。IOSCO具体组织结构见附图。
1、主席委员会
主席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由所有正式会员(Regular members)和联系会员(Affiliate members)组成,是最高权力机构,主要权限包括:(1)审查和批准执行委员会或成员提交的决议草案;(2)接纳新成员;(3)选举进入执行委员会的9名正式成员;(4)认可地区委员会;(5)确定成员的年费;(6)对成员进行制裁。在IOSCO每届年会时开会一次,为了实现IOSCO的宗旨,主席委员会有权采取任何必要和方便的措施。[16]
2、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是国际证监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委员会,为实际决策核心。执委会由19名成员组成,任期两年,可连任多届。执行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1)技术委员会和新兴市场委员会主席(2个席位);[17](2)每个地区委员会的主席(4个席位);(3)由每个地区委员会从该区域正式成员中选出的一名代表(4个席位);[18](4)主席委员会选出的9名正式成员(9个席位)。[19]
目前,19名执委会委员来自以下国家或地区:巴西、中国香港、尼日利亚、新加坡、葡萄牙、土耳其、约旦、新西兰、波兰、阿根廷、澳大利亚、中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安大略、南非、英国和美国。现任执委会主席为新西兰证监会主席简·迪普洛克(Jane Diplock)。中国证监会已连续五届当选为IOSCO执委会委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2006年6月召开IOSCO第31届年会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当选为执委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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