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分析,按照五权
宪法,国家采取的是集权制,权力集中在国民大会。但如果我们将此和孙先生主张的“以党治国”思想相联系,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国民大会集中的权力,实际上最后集中在国民党党魁手中。
孙先生在民初主张仿照英、美,实行政党政治,采用两党制。“一国政党之兴,只宜二大对峙,不宜小群分立。”[8] “党之用意,彼此助政治之发达,两党互相进退。得国民赞成多数者为在位党,起而掌握政治之权;国民赞成少数者为在野党,居于监督地位,研究政治之适当与否。”反对实行一党制。认为“凡一党秉政,不能事事皆臻完善,必有在野党从旁观察,以监督其举动,可以随时指明。”“盖一党之精神才力,必有缺乏之时,而世界状态,变迁无常,不能以一种政策永久不变,必须两党在位、在野互相交替,国家之政治方能日有进步。”[9]
袁世凯派人刺杀宋教仁的枪声打破了孙先生在中国实行两党制的梦想。孙先生认为革命失败的原因是党员涣散导致国民党不统一,没有力量,所以,被袁世凯打败了。孙先生决定组建中华革命党,要求党员“服从党魁命令,并须各具誓约,誓愿牺牲生命、自由权利,服从命令,尽忠职守,誓共生死”[10]。认为中华革命党不是政党政治中的政党,而是秘密结社的革命党,“必须有唯一(崇高伟大)之领袖,然后才能提挈得起,如身使臂,臂使指,成为强有力之团体人格。”“不能群龙无首,或互争雄长,必须在唯一领袖之下,绝对服从。”[11]它的任务是组织革命军,扫除专制政治,建设完全民国,“自革命军起义之日至
宪法颁布之时,名曰革命时期;在此时期之内,一切军国庶政,悉归本党负完全责任”[12]。分析中华革命党党章,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
宪法颁布之前,国家权力集中在中华革命党手中,中华革命党权力又集中在党魁手中,最终,国家权力集中在中华革命党党魁手中。
1919年10月10日,孙先生废除旧党章,制定新规约,将中华革命党该称为中国国民党,以便吸收革命青年,参与救国大计。在苏俄政府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孙先生对其进行了改组,于2004年1月20日在广州召开了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这次大会上通过了《中国国民党总章》,同中华革命党的党章相比较,虽然在党内民主上有所进步,但依然采取的是集权制,权力集中在作为党魁的总理手中。党章规定“党员须从总理之指导,以努力于主义之进行。”总理为全国代表大会之主席和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总理对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有交复议之权,对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决议,有最后决定之权。[13]虽然党章规定全国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但由于全国代表大会不是经常开,所以,中央执行委员会才是真正的最高权力机关,加上代表的选举控制在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手中,所以,当总理对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决议,有最后决定之权时,中国国民党的权力就集中在总理一人手中了。同以往相比较,有退步的地方是,党章第19条明确规定:“本党以创行三民主义、五权
宪法之孙先生为总理。”在党章中明确规定谁是党魁,这在政党史上是罕见的,这是集权的表现。
按照《国民政府建国大纲》规定,在军政和训政时期实行集权制,权力集中在总统手中。 在军政时期,一切制度悉隶于军政之下。
宪法未颁布以前,各院长皆归总统任免而督率之。在实行宪政以后呢?《国民政府建国大纲》规定:“
宪法颁布之日,即为宪政告成之时,而全国国民则依
宪法行全国大选举。国民政府则于选举完毕之后三个月解职,而授权于民选之政府,是为建国之大功告成。”[14]单从这个规定看不出民选政府与国民党之间的关系。笔者认为,通过分析孙先生“以党治国”思想,可以得出民选政府依然处于国民党控制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