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监管热的冷思考(下)
余晖
【全文】
四、我们拥有一个什么样的监管体制
如果从1993-1994年度算起,大规模的监管制度建设在中国只有短短12年的历史,客观而言,其效果是很不理想的。更为尖锐的评价应该是,政府监管不但未能有效治理“市场失灵”,反而因监管权力的滥用和虚设导致了更严重的“市场失灵”。因为监管的普遍失效,不仅抑制了市场和社会自律治理的有效性,甚至导致了市场秩序的恶化,被监管企业、消费者和社会因而承担了过多的成本。我们不妨从经济性监管 和社会性监管两个领域分别简要地来说明这一判断。
在经济性监管领域,我们看到的是一种监管机构“傍大款”的现象。首先,以行政性的国有垄断企业为主的“被监管者”(如石油天然气企业、电网企业、国家铁路、国家邮政、四大商业银行、中航油以及城市公用企业等)滥用市场力量的垄断行为(垄断定价、纵向控制、阻碍互联互通)长期得不到遏制,工商企业用户和消费者权益因而受到损害;其次,建立在行政性垄断基础之上的严重的行业准入歧视性监管,限制了民营企业的竞争,导致某些瓶颈产业难以更快发展。再次,许多竞争性行业存在市场秩序混乱(如证券市场黑幕交易、药品交易腐败丛生、房地产业暴利)等。但在这些垄断事件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监管者往往站在垄断者的一边的怪象。
在社会性监管领域,我们看到的则是“问题都出在地方”的现象。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经济增长的加快,社会性监管的行政执法效果反而日趋恶化。首先,消费者权益难以实现。很显然,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程度远落后于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觉醒程度。消费者为实现被侵害的权益而付出的代价(如自我举证、自行申请质量检测过程所支付的钱财、时间)往往让消费者望而却步。其次,居民的健康、安全正受 到日益下降的产品及服务质量的威胁。大到建筑物,小到电源开关无不如此。药品、食品等产品的假冒伪劣现象让人震惊,医疗事故曝光频仍。再次,职业安全与卫 生水平下降。十多年来,恶性及重大生产事故逐年小步递增(尤其是煤矿和交通运输行业),死伤人员也不断增加,职业性疾病患者的发生及死亡数也一直高居不下。企业,尤其是乡镇企业、外资企业大量存在不遵守劳动安全与卫生标准的现象。此外,环境状况在恶化。环境保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随处可见。现在,以城市为中心的环境污染仍在发展,并迅速向农村蔓延,资源浪费、生态破坏的范围仍在扩大。一旦上述各领域事故发生,我们发现往往是地方政府官员(而非中央或地方相关监管机构)在承担责任行政责任。
我们不妨对照前述监管八原则来一一检查中国监管体制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