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从税负上看,统一的利息税率导致税负不公。目前的利息税率20%,对高利息和低利息没有区别对待,造成相对的税负不公,造成低收入的工薪阶层相对多纳税,从而进一步抑制了消费,而不是扩大了内需。
回答了以上问题,我们可以得到一个较为清晰的答案,利息税的开征取得的制度经济效用是小的,而其带来的社会负效应是大的。为此,由于目前我们国家利息税的开征配套的社会环境尚不完全具备,可以考虑暂免征收。再者,从数据上看,2005年我国财政收入总额达到31627.98亿元,比2004年增加5231.51亿元,增长19.8%,与此相对比2004年利息税总收入是320.76亿元,占国家财政总收入的1%稍多,如果暂免利息税,对国家财政冲击不会太大,从另外一方面讲,暂免利息税又可以扩大内需,放活繁荣了经济,从而又能从其他税收中得到对免征利息税财政缺口的额外补偿,这也是需要考虑的。但是,如果不得已我们保留征收利息税,面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路径便是税法同仁之共同任务。
3.保留利息税之路经
第一,可将利息税与其他个人所得合并征收。举例说明这种合并征收之必要,假如一个退休人员有100000元,别无其他收入,仅靠这笔银行的利息维持生活,但是他的这笔利息收入要加纳20%的利息税,剩余额才归自己支配。该退休人员的税负相当于月薪21600元工薪收入之税负。但是,如果合并纳税则避免了这一不公现象之发生,合并纳税可以充分考虑扣除额的扣除,相关费用的抵免,如此一来,诸如例中的退休人员大部分可以免纳利息税;
第二,降低起征率,并创造条件严格实行档次分明的累进税率制,从而与国际惯例接轨。条件成熟的话可以考虑改变目前的税率设置,实行累进税率,从经济学的路径出发,保留存款是人们对未来经济安全的合理安排,特别是对于那些低收入家庭来说,少量的利息所得应该给与鼓励,而对于大量存款者则相反,可以考虑适用高税率;
第三,利息税征收方式亦须变革。随着银行系统网络建设的完善,可以考虑利息税的征纳采取按月征收而不是现在的按次征收,从而有利于与其他相关所得的合并征收,更有利于对多重利息所得者逃、避税之规制。
第四,对低收入者(包括前文的退休无其他收入人员)和农民储户实行免税政策。除上文提到的策略之外,可以考虑,对低收入者采取税收减免,这也是量能课税和税负公平的必然要求,更是建设和谐社会、促进内需之合理举措。
第五,对其他群体在困难时经个人申请可以给与税收减免。e.g.德国,征收利息税时规定,如果单身者个人存款利息低于6100马克(当然随着欧元的启动,这应该给与调整)的或已婚者低于1.22万马克者,可申请免征利息税。
“多予、少取”特别是对于中低收入所得者的“多予、少取”是当下制度之理性选择,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须,通过制度之梳理可以发现很多制度存在缺陷,应尽快完善之,下面我们再结合刚刚修订的
个人所得税法,谈谈工资及其他所得之制度诟病,并详谈如何完善之。
㈡ 工薪所得税制变迁系和谐社会构建之必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已于2005年10月27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该次的修订已是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第三次修订,由于诸多方面的制约因素,本次修改主要集中在扣除额的确定上(经过多方博弈把扣除额定为1600元/月),此外的税率等方面设置基本未变动。
笔者要说的是,我国目前修订后的个税法是否真的适应了中国的实际?是否起到了收入调节器之作用?是否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如果达不到这些制度诉求,那么我们的制度缺陷又在哪里?如何改进之?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但是,就目前的税收收入情况来看,主要税收负担者系月收入在1600——3600之间的工薪收入个人,20%及更高的税率几乎处于死规则状态(定而不用)。这部分纳税人相比较而言却是收入不高而且其他税外负担较重的阶层,这显然不利于所得税收入调节职能之发挥,更与量能课税原则背道而驰。从税法的“可税性”纬度剖析,这类群体同样也不符合所得税法之要旨。国家征税权的行使通常要考虑两个方面 [9],首先是在经济上的可能性与可行性,姑且称之为“经济上的可税性”;与经济可税性同等重要的考虑因素是 “法律上的可税性”,主要是推敲预征之税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合法性、合理性。由于《
个人所得税法》之规定,对上述阶层工薪收入征税在法律层面上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我们深究其经济上的可税性,不难看出,该阶层(个税税负主要承担阶层)之收入缺乏经济之可税性,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得税制之要义是解决收入差距,调节高收入者收入,但是如果制度设计的最终结果是中低收入者承担税负,那么这将与制度设计之初衷背道而驰。更进一步,如果考虑通货膨胀,扣除标准进行通货膨胀调整的话,将有一半以上的现有工薪税的纳税人无须纳税 [10]。可见个税法设置出现了现实漏洞,伴随20多年来的法律实践,个税法的社会正效用在与日递减,可悲的是,新近个税法之修订并未扭转这一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