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视听作品的著作权侵权确定方式——对“馒头案”的一些思考

  对于中国而言,知识产权制度是一个舶来品。智力劳动所创造的知识产品与物质产品一样,都是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商品。这是知识产品成为知识财产的经济学依据。[9]近代思想家洛克基于自然权利的理论得出了“劳动价值论”的观点,并且阐述了劳动是获得私人财产权的重要途径以及劳动使人们获得私人财产权的合理性。洛克认为:“只要他使任何东西脱离自然所提供的和那个东西所处的状态,他就已经掺进他的劳动,在这上面掺进他自己所有的某些东西,因而使它成为他的财产。”[9]洛克的“劳动价值论”为知识财产找到了合法性基础,并且使得知识产权有了人权基础,从此,关于知识产权制度的经济合理性,近现代思想家们相继作出各种解释,如萨伊的“无形产品”理论、麦克劳德的“无形财产”理论、考特的“知识产品”等相关理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始于清产末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到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只是产权制度相继完善起来,但是在立法、司法和执法上海存在一些不太令人满意的地方,这就需要中国人民共同努力,才能够逐渐追赶上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更好的为国家的科学技术发展服务。
  2005年是中国知识产权发展备受瞩目的一年,中央新闻联播每天的专利申报情况介绍足足能够看出中国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程度在逐渐加深;奥运“福娃”的横空出世再加上全身的“知识产权武装”作为盔甲,已经深深打动了每个中国人民的心,可以说这诸多举措已经使得知识产权意识开始深入人心,也必将在更深层次上使得民主、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郑成思老先生这样描写到:2004年 8月,国内终于有一批DVD企业能够像华为、中国碱性电池协会那样,直面外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打主动仗了。如果再有更多的企业能像“海尔”那样,借助知识产权制度开拓市场,而不是总被别人以知识产权为棍子追打,那么中国对世界的贡献,可能会不亚于她做出四大发明的当年。
  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不是欠缺,不是与国际公约相冲突,而是中国民众的法制意识相对欠缺。通过“馒头案”暴露于相关社会公众之下的,是中国民众知识产权意识相对欠缺的悲惨现状。目前为止,中国影视业侵权现象相对比较严重,如盗版光盘、盗版影碟的大量出现,特别是制片公司在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之后制作的相关作品,在未及推向市场之际或者刚刚推向市场,就出现盗版的影响,是对电影事业的致命打击。作为影视业的知名人士陈凯歌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对法律权威的捍卫和尊重,如果社会公众反而不支持这种现象的出现,并且引起相对误解,是社会的悲哀,可以断定这也是中国国民法治意识不足所引起的。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