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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补充建议

  明确刑事打击门槛。降低取证难度。也要避免乱抓人、乱判刑的情况。
  (七)司法保护
  参照国外司法制度,大量减少法官数量,大大扩张法官权限。起诉书、答辩书、上诉书、判决书等必须定期免费发布。剥夺各省高院的知识产权案件终审权。知识产权上诉案件必须全部提交到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废除案件审理时间限制、法官工作量年度限额等相关规定。知识产权案件的裁决结论必须当庭做出。任何法庭设立的旁听席不得少于300个。任何人应只需身份登记、不需审核,不需办理其他任何手续自由旁听知识产权案件。
  (八)行政保护
  应当大力扩张地方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等的行政执法权限。可以考虑设立知识产权警察。我们对知识产权警察的取证能力和跨地区调查能力,也要设立一整套规则。
  (九)中介机构
  取消专利代理人制度,专设专利律师考试——考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总分不宜超过100分。原有专利代理人应自动转为专利律师。从事专利审查、复审、管理工作满3年的,应当自动获得专利律师资格。允许单个专利律师开设国内、涉外专利事务所。
  (十)立法
  国内民商法、国际私法中都有一个合同自治原则——合同可以用当事人的规则取代法律,也可以事先选定准据法、纠纷解决方式、纠纷解决机关。现在,很多企业的涉外贸易合同、技术合同等大部分都已用外文签署,而且准据法大部分选择外国法律。我国法律的特色越强,被完全规避掉的可能性越大。现在,中国法律已经丧失对手机、MP3、DVD、计算机等大部分行业的涉外技术、知识产权合同管辖权。从长远看,紧跟国际潮流,与西方知识产权法、民商法尽量保持接轨,这对我国有好处。因此,在立法方面,我们要尽量避免中国特色,更不要有意识地打压国外企业,尤其跨国公司。
  (十一)知识产权教育与培训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定期免费培训项目,派遣专家定期到全国各地,为企业免费讲授知识产权短期培训课程。这个培训非常重要。美国有很多公司在免费做这个培训,效果很好。
  教育部应当明确取消知识产权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仅设立知识产权方向的法律博士教育。入学人员不需笔试,可申请入学,课程应当以案例教学为主。目前,公立大学普遍体制僵化、效率低下。我国应当考虑由私立大学主导我国高等教育,知识产权教育也不例外。这个方向可能符合社会需求,可能利国利民。
  推广知识产权法律、管理专业的本科和研究生教育,让全体理工科学生上知识产权必修课,这是不合时宜的改革政策。
  (十二)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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