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战略大纲建议
(一)专利审查
此次战略研究是否会利国利民,这主要取决于我们如何改善专利审查制度。太有特色的制度不要搞,例如要求审查员给每个外国专利申请标引一个对中国企业的威胁程度指标——红灯、黄灯信号灯。审查员不了解,也不能预测市场的发展,对技术、产品和市场的熟悉程度远远比不上企业工作人员。审查员不能胜任这个标引工作,而且这么作可能违反国际公约,不符合改革开放的大趋势。借鉴西方大国的做法,我们的专利审查工作可以引进宣誓制度、现有技术披露义务制度、火箭程序、检索外包制度、面谈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专利局和审协应当取消专利审查工作量限额制度、专利审查工作量奖励制度等。这些制度导致大量国外专利被快速授权,对国内企业伤害巨大。
另外,中国需要实审的专利很少,其中大部分是个人和科研机构的申请,企业真心需要保护的发明专利极少。由于中国私营企业尚没有大批进入高科技和暴利行业,这种状况将继续维持十年以上。因此,国知局的专利审查员数量应当大力压缩,而不是增加。这样,如果今后需要实审的专利大量增加,专利局可以陆续招收高学历人才。过早就人满为患,这会堵死以后的扩张机会。从维护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角度看,我国专利审查人员已经过多,而不是缺乏。今后,我们还应提高专利审查员上岗的难度和门槛。
(二)专利复审与无效
全部复审请求书、无效宣告请求书、答辩意见、口审笔录、裁判结论的全文必须定期上网免费发布。违反发布义务的官员应当及时撤职或者辞退。
(三)专利资助
这个政策不能取消,反而应当继续加强。但是,资助经费应当向本土私营企业倾斜。地方政府应当通过操作性规范,使个人、大学、科研单位、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无法享受这个待遇。
(四)版权保护
强化地方版权局的行政执法权,降低版权侵权刑事打击门槛。尽早签署和实施WCT和WPPT两个版权国际公约。
(五)商标保护
中国
商标法非常落后。我国应当参照美国《商标审查指南》修改中国
商标法和商标审查规则,全面建立与美国接轨的商标审查制度。现在商标局的商标审查、复审、驰名商标评审存在极为严重的腐败问题。大力修改法律程序和实体规则,减少腐败发生的机会,这是大势所趋。
(六)商业秘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