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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图书馆考察

  作为内地法律图书馆馆员第一次较为全面的走访港、澳地区的专业图书馆,笔者也深有感触:多年来我们与港、澳地区的同行在直接面对面的交流方面太少,香港地区作为实施英美法律体系,使得香港法律图书馆同行有许多普通法信息领域内的服务理念,特别是他们的外语水平和从业素质都是内地法律图书馆馆员所无法比拟的。通过与他们的交流,我们可以更多方便与快捷的实现与世界发达国家法律图书馆领域的业务接轨,更多的引进与借鉴西方图书馆与法律信息服务方面的全新理念和技术发展,更好的适应我们目前国家法制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与港、澳地区法律图书馆界的交流,是提高与促进内地法律图书馆事业发展最便捷、最适宜的途径之一。笔者结合几天来的考察,现将了解的几家重要的法律图书馆简要介绍如下,以飨内地法律图书馆的同行。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图书馆
  立法会图书馆隶属于特别行政区立法委员会秘书处,其全名称为:立法会资料研究与图书馆服务部。它成立于1998年。是专门为特别行政区立法委员会的议员、议员私人助理、秘书处职员提供文献参考咨询及图书馆服务的特设机构。立法会内部工作人员可以借阅立法会图书馆的藏书,同时还可以通过该馆的网络技术借阅香港图书馆馆际互借服务项目的服务,调借本港地区其他大学图书馆、公共图书馆的藏书。图书馆内设有查询借阅室、议员阅览室、咨讯服务室。全部藏书与阅览室共为一体,实行开架借阅。
  立法会图书馆同时也肩负对地区民众的开放服务,欢迎公民来访图书馆查询有关立法会的文献,立法会图书馆的服务电话、电子邮箱都是对外公开宣传,免费向本港民众提供服务,基本条件只是需要个人提供出相关的公民证件。
  立法会图书馆收藏的重点文献是立法会及其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的公开会议文件,其中包括:会议议程、专门文件和大会记要、港府宪报、香港法例、港府部门年报、报告、有关法律书籍、报刊。立法会图书馆的电子咨讯系统已于1999年12月开通( http://www.legco.gov.hk ),读者可以直接通过万维网上的查讯系统查询该图书馆的藏书文献目录以及立法会和各专业委员会自1997年以来的所有公开资料与港府文件。除此之外,系统还提供有:电子剪报服务、个人查询记录、馆际互借登记、新书报道。
  立法会图书馆现馆址设在:香港中环花园道3号花旗银行大厦5楼。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上午9时至下午6时。图书馆现设置公职人员27位。现任主管为:陈立华先生,副主管为:黄莉箐女士。所有员工中包括:主管秘书1位、研究主任8位、图书馆主任3位、一级文员1位、2级文员9位、打字员1位、行政助理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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