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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与股权转让之关系

  综上,股权可以转让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可以出资的前提条件。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是否满足这一条件呢?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是可以依法转让的。《公司法》第72条第1款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第2款和第3款则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了规定。虽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不能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一样自由转让,但它毕竟是可以转让的,况且《公司法》第27条对现物出资限定的条件是“可以依法转让”而不是“可以自由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所受的限制是《公司法》做出的,在满足《公司法》规定的限制条件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其股权就是“依法转让”的体现。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是股权转让的特殊形式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必须满足股权可以转让的条件,因此股东以其拥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资时必须履行股权转让手续。但股权出资与一般的股权转让并不相同,它面临着一般股权转让所不具有的特殊问题。因此可以说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是股权转让的特殊形式。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与股权转让的联系与区别
  从理论上看,股权出资的结果是股东将其持有的一个公司的股权“缴纳”到另一公司,使其成为后一公司法人财产的一部分,具体表现为后一公司拥有前一公司股权,而前一公司的股东发生了变化,⑦这说明股权出资在股权归属问题上与股权转让有着相同的法律效果。
  从立法上看,股权出资必须履行股权转让的手续。根据《公司法》第28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由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属于现物出资,因此必须办理股权的转移手续,《公司法》的上述规定无疑是股权出资必须履行股权转让手续的法律依据。显然,如果没有股权转让,则股权出资根本无从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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