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出版物类型上认识司法解释文件
随着我们对“司法解释”认识的加深,越发感觉到它存在的重要意义,它的地位在于不仅完善与填补了我国立法工作中的空隙与不足;而且是法律工作者理解、贯彻、细化法律精神的重要法律渊源文献。作为法律图书馆员应该更深入的理解司法解释的特征及渊源含义,进而达到有利于自己收集、整理、利用这类重要的法律信息的目的,为未来法学教学与科研提供更系统、更科学的文献服务
近年来,随者人们对司法解释文件关注程度的强烈,涉及司法解释内容的出版物也大量产生,笔者经过对大量的书目收集,将其整理归纳出以下六种类型,并列举出每个类中相关的代表出版物,以便读者查询与了解。
1. 连续性出版物
作为连续性出版物,目前普遍查询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最高人民法院年鉴》、《最高人民检察院年鉴》,其中两院《公报》是登载司法解释的官方
文本,早在80年代中期,最高人民法院曾两次发布规定,重申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内
容与其它文件不一致时要以《公报》发布为准,从而确立《公报》的标准文本的含义。最
高人民检察院在制订的《暂行规定》第18条也规定:司法解释以文件形式对下颁发并及时
登载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或其它媒介上。除《公报》文本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和最
高人民检察院还分别定期编辑出版自己的业务文件选《司法文件选》《司法工作手册》《检
察业务文件选》等内部连续出版物上。除上述两类连续性出版物之外,两院的机关报《人民
法院报》《检察日报》也是及时查找司法解释性文件的官方媒体。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司法
解释若干规定》中专项提示:司法解释以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开分布的日期为生效时间,
专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知报刊文本在司法活动中的重要性。
2. 综合性的工具书
主要指各地出版社出版的大型法律汇编文本,其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司法文件,司法
解释是书中收入的主要部分。这类汇编的特点是将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按发布时间汇编使用,
便于读者按时间查询。其代表性的出版物有:
《法律年鉴》 中国法学会年鉴编委会
法律年鉴出版社 1986—2001年版
《新编常用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总揽》
全国人大法工委审定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2000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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