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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行为效力的若干问题(上)——关于法律行为的效力

  无论立法上还是学理上,法律行为之无效和不生效,常常不作区分。法律行为的效力中,无效相对于有效,生效相对于不生效。如果不区分法律行为之有效和生效,很难区分法律行为之无效和不生效。
  法律行为之无效和不生效,在文字意义上也难以区分。而标的不法、不能的法律行为既无效,又不生效,似乎法律行为无效和不生效是一回事。这也是法律行为的效力问题一直说不清楚的一个原因。但从前文可知,标的合法、可能的法律行为有效,但未必生效。这就说明,在民法学中,法律行为之无效和不生效也是不同的概念。法律行为无效,表示禁止实现效果意思(部分无效即部分禁止)。法律行为不生效,表示未实现效果意思(部分不生效即效果意思部分不实现)。因此,法律行为无效表示不发生许可效力,法律行为不生效表示未发生实现效力。虽然无许可效力必然无实现效力,但无效之本义是无许可效力,不是无实现效力。法律行为无效和法律行为不生效都是对法律行为的否定评价,但否定的内容不同:前者否定了法律行为的标的,后者否定了法律行为一个或几个要素。法律行为无效是价值判断,法律行为不生效是事实判断。欠缺生效要件之法律行为均不生效,但无效法律行为所欠缺生效要件不可补充,为绝对不生效。有效而尚未生效法律行为,效力未定法律行为,可撤销可变更法律行为,某些未完成法律行为,所欠缺生效要件,行为完成后均可能补全,为相对不生效。禁止实现效果意思和未实现效果意思,两种效力不是程度不同,而是方向不同:前者是对非行为人不生限制,后者是对行为人不生限制,应该用不同的概念表示。区分法律行为之无效和不生效,也不是咬文嚼字,烦琐哲学,而是法律和法学的需要。
  梁慧星教授认为:“无效的民事行为,指民事行为因具备全部成立要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生效要件,因而在法律上看来,虽有民事行为之外形,而在实际上不发生该民事行为当事人所欲发生的法律效力。”这样表述没有区分清楚法律行为之无效和不生效。
  学理上将法律行为之无效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但何为相对无效,说法不一:1、指可变更可撤销法律行为。 意谓对撤销权人无效,仅对非撤销权人有效。其实是在除斥期间对撤销权人不生效。2、指违反经济公序中保护的公序。 意谓对受害人无效。其实是在受害人同意前,对受害人不生效。3、指不得以其无效对抗善意第三人。 意谓对善意第三人无效。其实是在善意第三人同意前,对善意第三人不生效。第2、3种情况都属于效力未定法律行为。法律行为之生效要件有可补充和不可补充之别,故法律行为生效有绝对相对之分。而法律行为无效是禁止追求实现行为人不法、不能之效果意思,这一禁止是无条件的,故法律行为无效无绝对相对之分。
  法律行为无效或不生效,其法律后果称法律行为之消极效力,包括刑事、行政和民事效力。民事效力是恢复原状。
  
   四  法律行为效力之法理根据
   法律对不同的法律行为,对同一法律行为在不同的阶段,规定了不同的效力,包括:有效、无效、生效、不生效、效力未定、效力可变更可撤销。这些规定的法理根据应该是统一的。
   (一)有效
   前文指出,法律行为有效是许可行为人追求实现效果意思。在法理上,只要标的可能、合法,就应该许可行为人追求。因此,法律行为有效的法理根据是标的合法、可能。
  法律并不直接规定法律行为有效的法理根据,人们只能从法律的有关规定中,探求这一根据。《日本民法典》第九一条:“法律行为的当事人,表示了与法令中无关公共秩序的规定相异的意思时,则从其意思。”第九二条:“有与法令中无关公共秩序的规定相异的习惯,如果可以认定法律行为当事人有依习惯的意思时,则从其意思。”所谓“无关公共秩序”的表示或习惯,其实就是行为合法。所谓“从其意思”,自然就是许可其追求。当然,许可追求并不等于实现追求。
  (二)无效
  法律行为无效是相对于法律行为有效的概念,表示法律禁止行为人追求实现其效果意思。在法理上,法律禁止追求实现之效果意思只有两类:一、标的不能。此处的“不能”指违反客观规律,如买卖已灭失之特定物,承揽制造永动机等。法律并非一概禁止行为人从事“不能”行为,如寻求已灭失之特定物,制造永动机,但禁止就“不能”标的设定权利义务。这意味着创设此类“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不能追求实现效果意思,属无效法律行为。在广义上,就“不能”标的设定权利义务,可视为侵害公序良俗。二、标的不法,即行为人追求违法,表现为侵害公权利,即涉及不特定人资源的权利,包括:国家权利、公共利益、公序良俗。法律不能推定,不特定人可能许可侵害自己的权利。因此,法律必须禁止违法。
  (三)生效
  前文指出,法律行为生效,指行为人实现了效果意思,即按行为人效果意思变更了民事关系。法律是行为规范,行为人只能依法实现自己的追求。因此,法律行为生效的前提是行为合法。法律行为是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法律的规定包括两个方面:行为人和行为本身。在行为人方面,要求行为人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在行为本身方面,要求标的确定、可能、合法,行为形式合法;以及生效之时届至。
  (四)不生效
  法律行为生效的根据是合法。这意味着,违法不能实现效果意思。违法法律行为指行为人之能力、意思,行为标的、形式存在瑕疵,具体言之:行为人不适格;意思表示不真实;标的不定、不能、不法;行为形式违法。其中,标的不能、不法的法律行为无效,前文已作论述。无效法律行为不生效。不真实意思表示如不撤销,视为表意真实,行为合法。严格说来,标的不定或形式违法之法律行为应视为法律行为未完成,不存在效力问题,对此后文将作探讨。当然,合法法律行为未届生效之时也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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