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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犯罪的危害

  国家治理行为的国家公信力必须依赖于持续性权威得以维持,所以,无论对于一个国家还是一个具体的国家行为主体来说,国家治理行为效力实质上都是通过在合法与合理基础上的国家权威得以实现。国家治理权威与个人权威不同,国家治理权威的建立和维持,哪怕是在人治社会里也不能完全依靠于任何人的个人魅力和个人权威。国家治理的权威性其实是来自于对国家治理权的合法、合理行使,来自于国家行为的正义性。国家行为建立在国家治理权威基础上,通过行为主体本身对国家治理权的理性理解和合法把握,在不断合法、正义行使国家治理权的过程中,有效地将国家治理的权威性予以发挥,而国家治理权威的丧失,失去的将是国家治理权力的合法存在基础。
  在国家治理行为中,由于个人意志与国家治理意志的混合性,个人意志往往与国家治理意志混合在一起,个人意志对国家行为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从而对国家行为合法性与合理性产生不同的效应。对于行为主体来说,如果个人意志与国家治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追求的价值目标一致并在外在表现上符合法律要求,那么国家治理行为将被认为具有权威性而被遵守。反之,如果个人意志与国家意志的价值取向相异或部分相异时,由于个人意志在具体国家治理行为中的影响,使国家行为可以轻易地偏离国家意志和法律规定的轨道而沦为个人不法行为的借口,而对于被治理的对象来说,所关心的并不是个人意志与国家意志在行为中的区分,而是行为结果和其行为所代表的国家权威性,因此,由于个人意志在国家治理行为中的表现,将可能导致国家行为走向犯罪的深渊,不仅使国家行为变成了个人行为的借口,也使国家治理的权威性变成了对个人权力的服从,而一旦个人的意志将国家行为导入到国家犯罪的轨道,由于公民对个人行为与国家行为的统一性认识,必将破坏国家行为在公民心目中的权威性和合法、合理基础,使公民对国家治理合法、合理的权威性产生怀疑,破坏国家治理秩序,从更广的人群和更广的地域范围内动摇国家治理的以信力。
  国家犯罪通过行为主体的违法行为对国家治理的合法性、合理性、权威性产生负面影响,在国家没有采取积极措施解决问题或消除影响前,不但公民对于行为主体的公信力丧失信心,而且公民对于国家行为主体的不良意向会逐步扩散到国家行为主体整个体系,从而对国家治理任何主体的行为产生不信任,继而发展成为对国家的不信任。从地域的影响来说,科学技术的发展加快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公民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任何好的消息不好的言论,都会在极短的时间内传播到行为发生地以外,先是逐步影响到周边小地方,后是辐射到更大范围,以致于辐射到全国。国家犯罪行为是捂不住的,只是扩散的时间先后与范围的宽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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