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法律出版物及其出版机构
田建设
【关键词】-
【全文】
伴随国家法制事业的迅速健全,法律出版物与出版机构也相应得到了大力发展。及时掌握与了解国内法学文献出版工作动态,对于法律工作者和研究者来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图从专业出版工作的现状出发,扼要论述当代中国的法学论著出版物及其国内主要的几家出版机构,以期引起读者的重视。
一. 法律出版物概述与现状
当代法律出版物。这里指新中国建立后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法律、法学专业书籍。综观此类出版物的发展大致可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即通常所说的文革前、文革中、文革后。由于“文革中”的特殊历史原因,故此十年间法律出版物近乎于空白。因此我们将主要的介绍内容放在前、后两个部分:即建国初至1966年“文革”始和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至今日。
前部分主要包括建国初新中国法制的出创时期。伴随当时新中国政府的大规模立法活动,这个时期侧重出版了一批法律文献,其中以立法、司法会议文件、新法规汇编、苏维埃法学译著为出版物主体。据统计:1949年到1956年间全国共出版各类法学图书约359种(1)。1956年以后因为“左”的政治运动的不断冲击与阻碍,其出版物逐年递减,直至最终消失。据不完全的统计:从1949年到1966年的17年中,除去大量发行的内部立法资料编辑汇编本之外,全国公开出版的法律图书约有500种(2)。
后部分,主要指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在这期间,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得到了逐步的恢复与发展,与此同步作为法律发展成果的表现之一:法律文献出版事业,也迎来了健康、繁荣的发展时期。这个时期出版物的数量与质量都远远超过了以往任何时期。为便于了解这个时期的现状,作者将其简单归纳出三个特点:
1.出版数量成倍递增。与建国初始的17年总数量和“文革”中的近乎零的情况相比较,1978年后我国公开出版的法律文献迅猛增加仅1985年、86、87年三年期间出版量就分别达到374种、344、593种新版书。1979年至1988年期间全国总计出版法律书2790多种。1991年仅北京地区的9家中央级法律专业出版社,当年出版的法律图书总数达962种,其中新版书549种(2),这个数字是文革前17年中全国法律出版物的总合。据统计1991年全国新出版的政治、法律类图书达3513种,其中中央级出版社1355种,地方级出版社2158钟,地方社占总数的70%。1993年仅报导中央级出版社预订书目的《社科新书目》中征订的法律书达500余种;同年度国内较权威的书目月刊《全国新书目》中共收录了约868种。截止到1995年国内法律图书的年出版量达到1200多种。从目前出版、发行渠道来看,这些数字远远不是准确统计,但大概估计出目前全国法律出版物的年均出版量应在千余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