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种刻意追求教学形式的奇怪现象,更令人憎恶。那就是把大学课堂糟蹋成“小学生故事会”,通过讲故事、说笑话来让课堂生动活泼。这些课堂里,尽管没有采用多种媒体、多国语言进行教学,然而,单是那些黄段子、荤调子,就足以害惨一些用心学习的好学生。有些教师,一上课就开始讲故事,逗学生笑个不停,一节课45分钟,大半个小时过去了,还没进入正题呢。这些为师者总算还能给学生带来欢乐,已经算不错的了。更可恶的是,有些教师竟然一走上讲台就开始吹牛皮、瞎扯蛋,把自己一周以来到哪里开会了,去哪个法院开庭了,赚了哪个当事人多少钱、与谁喝了多少酒之类的五卦六卦七卦八卦的东东吹给学生,也不管学生是否愿意听,厌烦不厌烦,丝毫不照顾听众的感觉,我这里不是说教师不能讲这些,关键是在什么场合,关键是讲什么,要是结合课堂教学内容,再联系自己的一些实践或者生活经历或者学术研讨会情况,这本无可厚非,但是,假如把一些与教育内容毫无关系的东西以故事的形式占用课堂时间甚至为了拖延课堂时间讲给学生,恐怕就有些不妥了。还有些似乎对社会永远感到不满的教师,课堂简直成了他们发泄的主阵地,一有空隙就钻进去对着学生大讲特讲社会的黑暗、学校的混乱甚至对某人的抱怨。像这些所谓的课堂教学形式,严格说来根本谈不上教学形式,实质上就是不称职、不合格。与教书育人的职责离得很远,确实很远。
作为一名大学教师,我坚决主张,大学课堂就是大学课堂,它不是“小学生故事会”,严谨性、生动性、开放性都要具备。作为来自中国北方的一名青年男子,我一直尝试着追求在课堂上尽量让学生体会到“什么是讲台上真正的男人”。因此,豪爽和激情始终陪伴着我,荡漾在我的课堂上。即便上课的前一天夜里我通宵熬夜,我也要让学生感觉到我像是一个昨夜有过充分睡眠的人。也就是说,不管走上讲台之前,我的心情是多么郁闷,我的身体是多么疲乏,但只要当我的脚步迈上了讲台,我就会涛声依旧,激情四射。夸张的时候,甚至会“连蹦带跳”,“张牙舞爪”,时而拍胸,时而跺脚;时而柔声细语,时而亮嗓高喊。属“兔”的我,向来喜欢文静,内向伴随着我的本质性格;也只有在公共场合,适合我去演讲的时候,我才挥洒“动”的一面,动,动,动,动如脱兔。在这种近乎“疯子”的个性化教学形式下,不管是一百个人还是两百个人听课,我是从来不用话筒的,因为不管是“麦克风”还是“小蜜蜂”,在有些人的手里可能是一种辅助播音工具,但在我的手里却成了累赘,它会让我分心,阻碍我激情的最大限度的发挥。所以,在我的手里只允许有支粉笔,不允许有其他任何让我厌恶的东西。记得有一个学生曾经把我比作讲台上的“袋鼠”,大概就是描绘的我那千奇百怪的动感形象;法律博客“笛铃诵”在一篇文章中说我是“手舞足蹈的李绍章”,我想大概也是这个意思。在这种舞动的表演式讲授中,只要学生是有心学习和观赏的,那么,分心、分神的情况自然会减少;如果还有学生睡觉,那么,只能说明他/她此时实在太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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