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世贸组织的有关法律规则,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在金融等相当多的领域对外国人实行国民待遇原则,我国经济管理方面的漏洞和执法部门的无力打击、打击不力必将为国内外的犯罪分子提供了机会,侵犯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洗钱等犯罪会大量上升;而走私、逃汇、骗购外汇等犯罪则随着我国关税的下调、外汇管制的放松等因素而减少,有的甚至会逐渐消失。
(三)实施犯罪主体多样化,涉及区域趋于国际化,案件侦破难度大,惩罚犯罪成本高。
我市目前的经济犯罪主体主要是国内的公司、企业和个人,外国的公司、企业和个人或者国内外主体联合实施犯罪的较少。加入世贸组织后,伴随着我市逐渐成为国际化大都市,我市经济犯罪主体、涉及的区域也必然国际化,外国公司、企业、个人、跨国犯罪组织等将成为犯罪主体。而全球经济一体化给跨国经济犯罪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空间,交通、通讯工具的现代化和便捷给国内、国际犯罪分子跨地区、跨若干国家作案提供了有利条件,犯罪涉及的区域从若干地区变成了若干国家,往往是甲国作案,乙国销脏,丙国躲藏,丁国受害,这类案件的侦查涉及多个国家的法律,要打击此类犯罪难度大,“抓捕难、追赃难、收集证据难”,因而破案需要的司法投入也必然随之增加,导致打击犯罪的成本增加。
(四)犯罪手段花样翻新、日趋狡诈,高科技、高智能犯罪日益突出。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市经济将持续繁荣发展,而我市经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我市的逐步开放,诱发了国内外的犯罪分子到我市冒险的心理。国外的犯罪分子可以投资、经商等合法途径进入我市,以帮助我市发展经济、招商引资、扩大出口、促进贸易等为名,采取在我市设立公司、兴办企业等手段进行犯罪活动,这隐蔽性强、欺骗性大,因而打不胜打,防不胜防,往往能成功实施犯罪。而随着全球化和电子网络的开拓发展,以高科技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崛起,也会使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等高科技、高智能犯罪手段日益突出。
(五)社会影响大,危害日益加剧。
涉外无小事,跨国经济犯罪案件往往涉及到多个国家的个人、组织等,处理不当不但影响公安、国家的形象,而且还容易造成外交纠纷。而此类案件一般具有案值大、风险大等特点,一旦犯罪得逞,其社会危害则相当惨重,有的会直接削弱我市的经济实力,破坏我市经济秩序,损害经济安全,甚至破坏我市社会稳定。
加入世贸组织后,经济犯罪还会出现其他一些变化,如犯罪侵犯的客体的内涵不断扩大,一些危害我市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由于没有我国法律的规定而无从打击等等。
二、 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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