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常见经济犯罪与防范
魏宇航
【关键词】民营企业 工作人员 经济犯罪 防范
【全文】
——在对深圳部分民营企业员工进行法制教育的演讲稿
关于什么是经济犯罪,世界各国在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上都有不同的意见,主要的观点有“大经济犯罪概念”、“中经济犯罪概念”、“小经济犯罪概念”三种。在这里我就不解释这几种观点,我今天在这里所讲的所谓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常见经济犯罪,主要是指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利用在民营企业的工作便利或者职务便利并针对民营企业实施的各种侵犯民营企业财产权益方面的犯罪,所以这里的经济犯罪概念是我个人独创的概念。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纵深发展,作为市场经济伴生物的经济犯罪大量发生,并呈案值不断增多,损失越来越大的发展态势,而作为其中的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也逐渐猖獗,给国家和企业的利益都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经济犯罪的涉及面及其危害已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重视。特别是当前全国各地都在重点扶持民营企业的时候,作为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最严重的危机就是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实施的经济犯罪,我们广东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已经制定了保护、扶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我们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也积极响应省、市的号召,前段时间已经与深圳的华为公司、中兴公司等部分大型企业建立了《经侦重点联系企业制度》,上个月,我代表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为我们经侦重点联系的三十八家大型企业的法人代表进行了有关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演讲,而在与他们座谈时,大多数企业法人代表都讲到了对企业危害最大的就是部分企业工作人员针对民营企业实施的经济犯罪。因此,在现在和以后的工作中,作为经侦重点联系企业制度的重要措施之一,我代表我们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和龙岗分局一道已经开始专门针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实施经济犯罪进行摸底调研,最快可能在今年七月份就会有许多的措施来解决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日益猖獗严重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问题。
我今天给大家讲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四个部分:一是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的现状、特点;二是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的主要原因;三是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常见的经济犯罪及其认定、处罚;四是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的防范。刚才我也说了,在我们经侦重点联系企业制度中的其中一项措施就是准备从今年七月份开始对我们深圳的部分企业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其中我也被安排来给我们深圳的部分企业讲演,因为是七月份,所以我到今天都还没有什么准备,但我想给他们讲的也主要是今天给大家讲的主要内容,所以先让大家先对我的讲演提出意见,好让我在以后给其他企业演讲时候改正。当然,今天我也会结合我们企业的特点有所选择,有的可能多讲,有的可能少说。
一、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的现状、特点
从这几年我们发现的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发案情况来看,当前我们深圳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的现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发案数量逐渐增多,危害越来越大、影响愈广。从我个人掌握的情况来看,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案件已占到整个经济犯罪案件的15%,且呈逐年增多趋势。2000年以前基本上是每年我局接受报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案件的仅仅二十至三十宗,但这几年,每一年我局接受报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案件的在一百宗左右。而实际上,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实施经济犯罪是大量存在的,但这个也不是我们深圳乃至全中国特有的,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据报道,在最近二年内全球有37%的企业备受犯罪困扰,在标榜为法治国家典范的美国也很普遍。尽管很普遍,但只有少数企业来公安机关报案,大多数要么没有发现要么同其职工“私了”。我们深圳的被害单位已经从一些中小企业逐渐涉及到我市的华为、中兴、富士康、TCL等大型名牌企业。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济犯罪在我市已经不是个别现象,到现在已经到了及其猖獗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