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进行的甲A第二轮比赛,在八一队对北京国安队一役中,31岁的八一队老将栾义军踩踏国安队员李东波,事后被中国足协处于“极刑”,停止甲A联赛六轮比赛资格,并处于个人罚款3000元,他所在的俱乐部同时被罚款1500元。
栾义军并不是一个动作粗野的球员,据他自己介绍,从他18岁正式踏入足坛至今,他也只得过两次红牌。反思后的栾义军说,这次犯规是球队状况带来的急躁情绪引发了他的激烈动作,而且强调“犯规全是一种下意识的动作”。这样下意识给他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
5月6日,在甲A联赛北京国安与延边敖东队的一场比赛中,延边敖东队2号崔承范在抢不到球时,故意用力踩踏倒地的对方球员,对此,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停止崔承范6场比赛资格,并罚款3000元,同时对延边俱乐部罚款1500元。还有上海航星的李昀,沈阳海狮队张红等都得到了停赛罚款的处理。
绿茵场上的暴力向中国球迷传达了这样一个信息:你喜欢足球吗?那好吧,你必须有足够宽容,能够容忍丑陋。就仿佛是啤酒制造商在出售啤酒时告诫买啤酒的要有酒瓶爆炸的心理准备,或者热水器制造商在出售热水器时对购买者要说有热水器随时可以引起火灾一样。准会有一天消费者们会被吓得落荒而逃,在''97赛委甲A联赛11轮申花与泰山队一役中,足球名星范志毅火气十足,又爆出了新闻。他不仅踢伤了对方外员巴力斯塔的腿,并且,巴力斯塔和泰山队员称,范志毅向巴力斯塔脸上吐口水。
泰山队员及俱乐部官员对范志毅的表现十分气愤。在赛后纷纷谴责这一行为,并依据中国足协“场上不得以侮辱性言行侵犯裁判员和客队队员”为由,向中国足协提出了申诉。
泰山方称:由于上轮比赛巴力斯塔发挥得非常出色,所以在这场比赛中成为申花队后卫重点防卫对象,其中范志毅将他的腿踢出了一道长达8厘米左右的回子,范志毅及另一名队员为此领了一张黄牌。在比赛继续进行后不久,范志毅再一次将巴力斯塔踢倒,当巴痛苦地在地上翻滚时,范志毅竟朝巴脸上吐了一口唾沫,巴力斯塔非常愤慨,他认为自己腿上的伤不算什么,但这种侮辱人格的行为令他难以接受。
山东地区各大报纸几乎全在醒目位置,用最醒目的标题报道了这一事件,并用大量篇幅加以评论。《济南时报》头条标题是《范志毅又演球场丑剧,泰山俱乐部欲讨公道》。文章称;“虽然昨大(上周目)申花队是比赛的胜利者,范志毅恶劣的表现却令他们输掉了颜面。”
年维泅老人在电视中多次看范志毅与主裁判争执,以及在双方争执中,每次都冲上去骂骂咧咧,指着泰山球员教训人之后,不禁大发感慨:身为一队之长,在比赛作风上要起表率作用,否则不仅在国内赛场上为人不齿,到了国际赛场上更要在裁判方面吃大亏。而范志毅在《足球之夜》中指天划地,信誓旦旦地说,他没有吐口水。上海方面对此事表示沉默,说当时所有场外人离得都很远,又没有录像,看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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