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普劝告认为:1、直接税具有强化纳税人意识,培育民主观念与主权者意识;2、直接税的所得再分配功能可以使富人承担他们相应的社会责任;3、累进税制的景气调节功能可以起到防止通货膨胀的作用。因此,税制的意义和功能也就不仅仅在于确保财政收入,而具有按照新
宪法确定的方向来改选国家、实现福利国家,促进经济稳定这样的重要功能。
但,与此同时,对夏普税制(累进税制)的敌意、以及对其理念与结构进行“修正”的活动也就开始了。1951年日本租税研究协会第3次大会上,个别来自财界的人士,执拗地主张从直接税向间接税转型,主张引入针对营业额课税的的普遍消费税。这些财界人士以原安三朗(日本化药社长)为代表,主张“营业税收得最多,最为公平”,原安三郎作为财界的领袖,先后兼任过政府税制调查会的委员和税调会的会长,在他的主导下税调会首次向国会提交了主张创设消费税的意见书。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竹下登内阁引入消费税,正是这一连串的“修正”活动的延长、及“悲愿的达成”。
(2)政府税制调查会讨论引入一般消费税(营业税、增值税)的经过
(省略)
(3)引入消费税的竹下税制改革(1989年)的理论和结构
1989年,竹下内阁开征了消费税。竹下税制改革的核心是:直接税(法人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减税(主要通过降低累进税率)和改革间接税(废除物品税和引入消费税)。
竹下登曾经担任过中曾根内阁时期的财政大臣,是中曾根内阁的税制改革的推动者之一。因此他的改革,沿袭了中曾根阁“彻底地重新认识税制”的改革理念,即在“调整直间比例”的大旗之下,把税收公平的理念由原来的“按能负担”替换为“宽而薄的负担”,全面继承了所谓的“活力论”。
他们所说的“宽”,是指向低收入层增税,具体通过引入新型间接税(消费税)和调低课税下限(缩小和废除所得税中“人的扣除项目”)来扩大负税层。所谓的“薄”是指给富人减税,是指累进税率的平坦化。所谓的“活力论”是指缩小行政规模,基本上对市场和社会不过多介入的“小政府”,也就是政府要抛弃福利国家的理想。
三、引入消费税的影响
(1)与景气的增长相脱节的税制
消费税的引入,正好赶上了泡沫经济期,从国税收入来看1989年为56兆日元,比88年增加了4兆日元。1990年跨过了60兆日元的大关,实现了自民党政府所悲切期盼的“财政再建”,即“不发行赤字国债”的目标。所得税与法人税大幅减税而税收收入反而增加了。设想一下,如果没有所得税与法人税的大规模减税的话,累进税制一定会发挥效果,带来更多收入增加,财政状况也会得到大的改善,从总体上会抑制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