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与政府的关系问题,有人说我“认为为政府辩护就是‘亲官’、‘亲政’”,说我认为“反对政府就是理性看问题”,其实这是一种误会。我的意思仅仅是说:有些人为包括有些学者有为政府辩护的习惯性思维的几个可能原因,有可能是出于某种功利需要,有可能是出于一种“亲政”、“亲官”的习惯性思维,也有可能是纯粹出于自己的一种独立思考。是否理性地看问题,不能以是否反对或者拥护政府作为判断标准。就我本人来说,我一直是拥护中国政府为民所做出的一切有益的举措,我仅仅是在高等教育扩招这个问题上,对政府盲目扩招带来的诸多问题的责任提出了我自己的独立看法,认为之所以出现今天的诸多问题,原因尽管呈现出多元化,但主导性责任主体就是政府,因为政府当初的扩招属于“盲目扩招”,可以不客气地说就是“高等教育大跃进”。在这个意义上,我大胆提出了“政府是罪魁祸首”的火辣观点。但在政府其他方面,我并没有表态,但没有表逃不意味着我是“反政府”的,更不能由此而来认为我提倡“政府和百姓对立”。相反,我每天在享受着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并为此感激我们的政府,但是,这些恩惠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我迁就政府在“扩招”盲目性所带来问题的严重性方面的所承担责任的理由或者交易条件。总之,我们每一个中国人所应该期待的目标,我相信是一致的,说的大一点,那就是希望我们的祖国越来越美丽、越来越和谐、越来越强大。
但是,期望归期望,必须要付诸实际行动。在“高校毕业生就业难”这个问题上,政府必须公开承认自己推行的“扩招”政策的盲目性,并且及时调整高等教育发展思路与战略,尊重教育规律、市场规律与社会发展规律,从实际出发,合理地布局教育结构,不能盲目地上专业、上学校、招学生。同时,要有效纠正就业领域方面的结构性失调,科学调控就业市场,引导其规范有序发展。否则,仅仅是天真地指望让大学生承认自己是“普通劳动者”,我想这只不过是一种人见人笑的滑稽表演而已,既不能治标,又不能治本。如果让这种思路和理念左右了政府的就业指导工作,而不去从源泉上找出矛盾的症结并加以根治和防控的话,那么,我就不禁要纳闷:即便把大学生定位于“乞丐”,又能怎样呢?
2006年6月5日凌晨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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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参见《中国青年报》,2006年5月22日。 关于校园自杀现象,我曾经采用“与跳楼女鬼”对话的写作手法,予以讽刺性揭示,参见土生阿耿:《夜访跳楼女鬼》,载“土生阿耿”法律博客。 关于“扩招”与就业关系的这一比喻及其分析,参见土生阿耿:《“高校毕业生就业难”责任主体的再纠查》,载“土生阿耿”法律博客。 至于这个80%的就业率是否有水、有多少水,我无从冒然下结论。但单纯从“就业率”来说,我所理解的“就业率”应包含四个指标:就业意向率、就业签约率、就业落实率和就业满意率。目前高校在统计“就业率”时往往只关注到了就业意向率和就业签约率,甚至连那些没有意向只是在某单位实习或者打工的毕业生也计算入了“就业率”。而对就业落实率和就业满意率,则丝毫不予以考虑。我在最近关注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及高校扩招问题系列文章中,第一篇作品就提到了就业率的问题。参见土生阿耿:《谁来拯救求职无助的研究生?》,载“土生阿耿”法律博客。 我曾说过的一个比喻可以释读政府在“扩招”问题上的责任:男人找了女友之后只顾当时发生性关系带来的一时快乐,但丝毫不顾女友怀孕之后给女人带来的痛苦!政府“扩招”与男女“性事”尽管表现形式不一样,但在行为的本质上都是一样的,那就是——不负责任!此时,我们不能只是谴责那个女孩当初没有考虑好是否与男友发生性关系,也不能谴责那个怀孕的女孩怀孕之后为什么不去“摆正心态”、“正确面对现实”,而应该去谴责那个不负责任的男孩当初为什么图一时的快活而不顾人家女孩的身体与前途!参见土生阿耿:《是谁酿成了高校毕业生就业难?》,载“土生阿耿”法律博客。 即便我在专门谈论“扩招”的文章中,我也没有一概表达对“扩招”的态度,也是从政策理论本身和政策实践效果两个方面进行地两面评估。参见土生阿耿:《我对“扩招”有话说》,载“土生阿耿”法律博客。 ] 事实上,提高全民素质不单是靠高等教育,整个教育体系都是为提高国民素质服务的。中小学教育与大学教育同样重要,关于此方面的浅薄论述,参见土生阿耿:《“六一”之夜写信给儿子》,载“土生阿耿”法律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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