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二部分
1、 系统中的行动者
行政机关的面目。
在典型的行政机关的环境中,有以下主要的政治行动者:(1)议会;(2)法院;(3)白宫;(4)被管制者;(5)其他政府机关;(6)媒体;(7)公众。其中行政机关占据主导地位,到1992年,被认为是传统的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为1800万,全部的文职劳动力11800万。通过选举产生的行政人员是极其少的。本质上,公共机关可以分为三个部门:(1)独立的管制机关;(2)半独立的管制机关;(3)行政(内阁)机关。行政人员行使管制权目的是促进社会福利和公共利益的提高,保护防止市场失灵和克服市场缺陷,还特别注意预防人们受到私人利益的侵蚀。四种常用的管制方法是:(1)许可证和授权许可;(2)比例设定和价格控制;(3)确定并实施公共利益标准;(4)行政处罚
发挥主要作用的行动者。
自1803年起,多数人认为,议会的权力相对弱化了。法院的司法审查是必须的,但是有不少问题,比如如果法院进入到整个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审理行政决定,那么它将陷于泥潭。行政机关很少和总统有直接的联系,常常是大部分行政人员和白宫总统的职员有联系。总统对这些官僚机构组成的政府的“第四部门”的控制力是不十分确定的。即使总统设想增大他们呢的权力,但由于官僚机构的复杂和分裂,他并非能够完全控制官僚机构,而互相给予一定的压力。被管制者对行政机关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在美国已经形成这样一种常识,即那些被委托依据公共利益去管制一些特定工业的管制机关通常已经变成了这些企业的俘虏。
在一些并非重要的行动者中,其他政府机关的不合作会使另外一个行政机关感到不便,但是由于行政机关的内部自治力,没有合作也不可能对另外一个行政机关的生存产生致命的威胁。公众建议的力量有时候能够起到很大的作用,比如尼克松总统的弹劾就和民众支持率有关。但总体上讲,行政人员由于受到法律、政治关系的保护,很少受到公众建议的影响,并且公众往往不了解公共政策的问题也缺乏正确评估问题必要的概念性手段。通过种种调查显示,媒体在传递公众信息方面的作用被过分夸大。至于公共组织, 肯尼思指出,公民也意识到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几乎在所有的情况下都完全而合法地忽略了来自公民的所有建议。
至于对行政体制的批评总的来说有这么几点:(1)行政系统未经法律许可(2)过于庞大、复杂和不可控制(3)效率低下和浪费严重(4)不人道(5)往往不支持“程序性正当程序”保护。不过肯尼思也指出应该正确看待各种批评,实际上,给他的感觉是,如果把所有事情考虑在内,那么可以说美国的公共服务系统一直以来为美国社会提供了很好的服务。然而,仍然存在很大的改进余地。
2、 行政权力的扩张对美国体制的冲击。
社会公众对政府管制看法的转变大大促进了管制的增长和行政权力的扩张。从20世纪30年代中期以来,法院在关于将立法权授权和再授权给行政机关的问题上,所采取的极度纵容的立场已经极度扩张了行政管制者的权力,并且超过了美国先驱们难以容忍的限度。现在的行政机关自己制定、执行并裁决它自己的政策,并且这些机关的政策常常具有显著的社会影响。尽管一个人或许在公共行政人员那里受到不公正待遇,但实际上不可能使得一个不胜任的或者不负责任的公务员被解雇。不同部门的公务员被一种所谓的价值体系很好的保护着。在反对官僚权力扩张上,行政首长任期制形成了。行政权的发展对美国的基本民主原则,立宪主义,权力共享,民众政府,个人主义,政治平等都产生了冲击。批评者称,《信息自由法》和详尽的《阳光法》,市民社会以及谴责官僚闭门决策的自由政治家,创立有效的特派员办公室的尝试,制定规则的告知和评论,甚至包括受资助公民实况报道等等措施,都没有打开官僚的大门。官僚政治已使得个人不可能保持个人原则。法治的原则迫使行政官员对所有人平等,偏袒即非法。但是,管制者不会总不偏心,事实上,他们总要偏袒某一方。弗里德曼评论说,给特定利益群体以优惠,通常会导致由代表特定行业的机构控制。
与行政权力的扩张对美国造成的巨大影响伴随的是对政府管制的争论。但可以估计的是,未来会有新的官僚体制的增长、在管制和更多的管制。它将带来商业共同体尤其是大企业和政府更加紧密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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