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当西方的坚船利炮摇醒沉睡的中国,1902年5月13日,清朝最高统治者发布谕旨:“现在通商交涉事益繁多,著派沈家本、伍廷芳将一切现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习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于是于1904年5月15日设立修订法律馆。而后国人竞相学习西学,以求变法救国,以雪国耻,以图富强。自1904年起,清朝政府组织学人翻译研究上上百部法典、法律、法规及学人的著作,也派人出洋实地考察一些国家的政治法律状况。最后确立变法修律和立宪的基本原则:以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为蓝本,尤以日本法律为模式的宗旨。1911年1月25日,清朝政府正式公布《大清新刑律》,也就正式宣布中国走上了大陆法系的这条不归之路。而民国的“六法全书”,也就表明了大陆法系化的深入。西学东渐之路开始了,国人一直走,一直走,直至今日,我们依然在大陆法系的路上“畏首畏尾”,那怕这条路的危险性已经日益凸显。
【怀疑篇】
怀疑不是为了使之变得混乱,而是为了指引人们走出混乱。
也许一个真正的法学家应该关心哲学,也应该关心科学,因为哲学可以告诉我们如何更为准确地认识这个世界,而科学中的一些进展也可以给予我们一些很有价值的启示。
先说哲学。1844年,弗里德利希·威尔海姆·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来到了这个被理性统治的世界。尼采提出了“重新估价一切价值”作为其全部理论的出发点,他对旧有价值和真理的冷嘲热讽,他对理性主义支配的传统形而上学的予以无情地批判,他批判苏格拉底抛弃了他以前的希腊文化——重视直觉和本能的传统,而开辟了理性主义传统。而且他还认为理性主义支配的传统形而上学的主要的错误是限制和扼杀了个人独特的非理性生命和本能。由此尼采成为后现代主义哲学的开山鼻祖。而稍后的维特根斯坦提出的“家族相似性”,也是反对本质,突出个体性和差异性。再看看后现代主义哲学的代表人物利奥塔,他断言:“宏大叙事已经失去了它的可靠性,无论它采用什么样的统一方式,无论他是否是思辨的叙述还是解放的叙述”。利奥塔在反对哈贝马斯的共识概念时说:“共识已经变成一种过时的和可疑的价值。但是正义作为一种价值既不过时也不可疑。”换句话说,当前盛行的后现代主义思潮(以利奥塔为例)是强调不可预见性、不确实性、灾变性、混沌、差异或悖谬推论,从而要批判西方一直以来的以总体化的统一性为特征的主体形而上学、认识论和历史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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