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经济法是一门可以升官发财的学问吗?

  回到前面提出的问题,“经济法是一门可以升官发财的学问吗?”XX省知识产权局和该省科技厅的官员们捞取政绩的背后是“控权论”所希望的动机吗?如果有经济法的理论指导实践中的“野路子”,是不是招呼上级领导、通过《条例》谋求“行政权力内容”时更有方向感?
  就是对有志于干律师的同学而言,会有几家企业通过民商法的权利救济发展壮大?号称显学的民商法除了把持国内核心期刊的编辑大权外,能通过保护企业民商事权利为企业创造现金流吗?今年甘肃省将有80%的国有资产出售,为什么能赚大钱的律师都去做企业改制了?
  答案已经很明显了,不用我再多说。文责自负,谢谢刘老师、谢谢大家!
  
  交流:
  特别是在案源紧张、越来越多的企业倾向。
 
  而这些“办法”就是战斗在“权力前沿”最直接的干预民商法的手段,
 
  专利制度最重要的历史绩效并不是保护“专利权神圣不可侵犯”,而是它在一个工商社会背景下,鼓励商人们推陈出新、改进产品的实用便利,以及将产品包装的更容易讨人喜欢,通过皇家的荣誉“定分之争”将一种受人喜欢的物品与其他受人欢迎的物品相区别开来。这里提供给商家们一个机会主义的选择,如果模仿一种受人欢迎的物品开阔销路而不被别人抓住,何乐而不为。对商人来说,专利制度保护了他们擅动脑筋卖产品的收益;而对整个社会而言,则在于提高了社会的知识收益率。回想1984年《专利法》出台时,邓小平力排众议,亲自批示《专利法》,就可见什么是伟人、为什么是伟人。
  
   确立了一个商人创办实业经营商业时获取一个皇家的荣誉以和其他人区别开来的制度,这种制度本身为那些喜欢在产品上附加一些实用便利、将产品包装精美受人欢迎
  这种排异反应并不只是出现在
  首先,我们有必要重新回顾一下1986年《专利法》通过的那段历史。
 
  包括这位官员在内的很多我曾经接触过的一些“权内人士”都认为:在“依法治国”、“三个代表”和“两个务必”重要思想的指导下,通过法治能够让我们的贯彻实施、执行中央政策、方针、法规得到稳定的延续。
  按照这种思路,以《知识产权法》和《政府采购法》为典型,也许是……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