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每一个有良心的人都必须要认真地去想一想:为什么会有这些原因存在?为什么呢?谁应对这一系列问题负主导性责任?我以为不是别人,就是政府!扩招是政府出的注意,下的政策;经济建设依然是政府工作内容,实现充分就业是政府工作的任务,高等教育的主管部门也是政府,在高校毕业生出现就业难之后,之所以局面一直没有控制住,并且还在继续扩招,继续上点、上专业、上规模,责任依然在政府。因此,在责任主体上,政府是罪魁祸首。再也没有一个更实在、更合适、更准确的主体可以来承担这个责任了。比如社会、经济基础之类的非实体因素,根本不可能成为责任主体。高校、毕业生也不可能是主要责任主体。把政府确立为责任主体并且大声疾呼,是有着现实意义的。我们的政府是被人民所惯坏了、宠坏了、容忍坏了的政府。一有上访的,竟然阻止并且劝返。只要按照《
信访条例》的规定依法信访,政府为何不允许人家自由而理性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老百姓一直对政府容忍甚至害怕,政府就是抓住了老百姓的这一“怕官”心理,一而再、再而三地对老百姓不客气,更令人发指的是,有些本应讲良心的学者也竟然站在政府立场上为政府没完没了地辩解来辩解去,我真的想不通这些学者究竟是干什么吃的,做出这些寐于良心的勾当,图的是什么呢?升官还是发财?还是想成为“主流学者”、“走红学派”?难道学术研究的本质就是为政府辩护吗?难道这些学者就应该在权力的胯下低三下四地搞科学研究?!难道学术就如此不独立吗?!
相反的,如果有更多的人尤其是那些在社会上有相当影响力的学者形成一种批判的合力,指责政府所犯下的那些早已经不能饶恕的“罪行”,那么,可能会引起政府的丁点注意与反省。假如不仅不去指出政府的失误与罪行,反而还为政府的错误作出辩护,那么,政府就会因为有为它们“说话”的帮手而变本加厉、为所欲为,因而问题或许永远也不会得到有效解决。我们总不能指望通过暴动或者“革命”来解决,我们还是希望通过理性的批判与善意的提醒来推进政府进行自我反省。所以,在当前时期的任何时候,分析中国的社会问题,我们必须认识到中国社会依然是一个“政府社会”而不是“市民社会”,是一个“人治社会”而不是“法治社会”,从这个实际出发,去拷问政府、督促政府反省自己的失误或者“罪行”。
说到“罪行”,有人或许很不舒服,感觉这个词儿也许用得太严重了。其实,在我土生阿耿看来,这一点都不过分,因为当政府作出的决策出现本身的重大失误或者推行过程中出现了重大失误,并且给部分利益相关群体造成损害之时,我们就有了理直气壮的勇气来动用“罪行”这个词语了,这怎么说是“过分”呢?这正如迪尔凯姆在其《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中所说:“一种行为触犯某种强烈的、十分鲜明的集体情感就构成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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