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事实上,“就业难”的衡量指标也绝不应仅仅看实质上的——而不是形式上的——就业率,同时也要考虑高校毕业生面临的“就业环境”与“就业心理”。现在,不单是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全社会总体的就业形势也十分严峻,据有关人士透露,目前的情况是劳动力供大于求,缺口超过1400万,比2005年增加100多万人;一些地方的政策性障碍还没有完全破除,包括有些城市限制外地生源落户的问题难以彻底解决;社会的用人观念也在发生转变,对人才的学历要求越来越高,表面上口口声声“重能力不重学历”,“重水平不重文凭”,而在事实上为了本单位之门面,还是在招聘中把学历看得过重,过去本科都难要到,再后来开始要研究生,到了现在,有些单位连研究生都不要了,张口就要博士,甚至在有些大城市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连博士都不想要,动辄招教授或者是博导!博士去只能做班主任或者政治辅导员,甚至还禁止他们上课、进修、深造!这些因素都给高校毕业生就业带来了摧残性的影响。另外,不容否认的是,沉重的就业压力已经给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带来了心理上的负担,跑遍了所能够跑的城市、单位,投放了不知道是多少份简历,参加面试了不知多少个场次,消耗了不知多少成本费用,绞尽了不知多少斤脑汁,流下了不知多少两眼泪……
如此以来,高校毕业生要找到所谓“对口”的工作是很困难的。以文科的法学专业为例,在目前法学专业设置几乎接近泛滥的形势下,法学院系的毕业生能够找到自己对口专业的又有多少呢?如果你是大学生,要是没有过硬的社会关系,想进法院、检察院是很难的,即便能进去,也未必有编制,可能也仅仅是一名临时工,干法警、打字员之类非智力业务,把你划归到工勤人员。如果你是研究生,也许在一些中小城市或者落后地区在运气较好的情况下,可能会进入司法机关,但在一些稍微有“人才”或者“人才济济”的城市,要想顺利进入司法机关,那也并非易事。这些地区的法院、检察院要么编制已经饱和,要么只要博士,如此以来把硕士毕业生的法官、检察官梦想在毕业之时就残酷地堵死!如果你是博士生,即便能够进入这些机关,但假如误入了一个充满“嫉妒、偏见与冷漠”的工作环境,“法学博士”作为“人”的尊严恐怕都难以确保,今天被冷嘲为“书呆子”,明天被挖苦为“不懂实务”,想必这种精神待遇也够糟糕了。如此一来,法学院的毕业生在进“院”、进“局”没门的情况下,只好选择进“所”、进“企”,艰难地寻求或许是重新定位了的“律师梦”和“白领梦”。——这还算很不错的,有相当一部分却去了与“法律”或者“法学”更为遥远的地方,什么超市收银台、中小学校保安,还有的去了麦当劳、肯德基,说不定还会遇到在那里打工的母校学弟学妹。——这也总算找到了一份“工作”,总算给其毕业学校上报“就业率”做出了“很大贡献”!然而,还有一些毕业生却呆在家里继续复习考研究生、博士、司法考试或者干脆变为了“社会闲散人员”,加入了“啃老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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