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1823年——笔者注)直到十九世纪末,美国外交政策的主轴便是扩大门罗主义的应用范围”。[6] (p28) 门罗主义的演变是和美国实力变化联系在一起的,实力的变化带来门罗主义的演进。“在1826年到1845年这些日子里,这些原则(门罗宣言)在很大程度上被忽略了。”[7](p93)因为那时美国还不具备足够实力在国际问题发出有份量的声音。从1840年代起,美国经济取得显著进步。到1860年,在西方主要强国中,其制造业产量已经上升到第三位。[8](p181)与此相对应的是,从1840年代中期起,美国开始了新一轮领土扩张,持续几近15年,为美国获得了30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在1894年,美国经济规模超过英国成为世界第一,[9(p543)美国进入帝国主义阶段,美国对外采取更积极的扩张政策。但美国的扩张遇到了英国的挑战,1895年,美国国务卿理查德•奥尔氏以门罗主义向英国提出警告,对门罗主义作了新的解释,“如今美国在本大陆几已是最高主权,其命令对其势力范围内的臣属等于法律。”[10] (p30)这样,门罗主义所潜藏的意图便被奥尔氏公开揭示出来,这就是肯定美国对美洲大陆上所出现的任何问题都拥有无限的干涉权。1904年12月,西奥多•罗斯福在给国会的国情咨文中对门罗主义作了进一步的阐释,门罗主义得到进一步发展,产生了著名的“罗斯福推论”(Roosevelt Corollary),美国意欲成为名副其实的“西半球警察”。西奥多•罗斯福指出,如果某个拉美国家“不能维持自己的秩序”,或者损害美国在该国的利益,甚至是疏远与美国的关系,“迫使美国,虽非出于自愿,将不得不……行使一种国际警察的权力”,而且这种干预不能被看作是侵略和扩张。因为“在美洲,也正如在其它地方一样,终将需要某一文明国家的干涉;而在西半球,美国之奉行门罗主义……”。[11] (p228)“罗斯福推论”提出后,西方列强除了英国外表达了不同程度的敌意;而拉美国家反应平静,没有一个拉美大国对总统的理论发表正式声明。
门罗宣言,成为美国对美洲外交的一个基本原则,它是美国在实力不足的条件下外交上的一个胜利,它实质上不是从拉美各国人民的利益出发,而是美国从自身利益出发。因为在物资、原料、市场方面,美国对欧洲没有依赖性;它不需要通过对外掠夺来获取关乎生存的自然资源,也没有必要非打败别国才能保障自己的安全。正如基辛格所说:“1823年宣布的门罗宣言,将隔开美国与欧洲的大西洋当作明确的界线。在此之前,美国外交的至上原则即美国不涉入欧洲的权力斗争。门罗宣言更进一步宣称,欧洲也不得涉入美国事务。而门罗总统对美国事务的定义涵盖整个西半球,的确够广泛了。……美国在同一时间,既拒斥了欧洲,又解除了在西半球扩张的束缚。在门罗主义的护卫之下,美国……扩大商业及影响力,并吞领土……让国家跻身强国之林”。[12] (pp.27-28)可见,门罗主义具有多重性。门罗主义反对欧洲列强对美洲殖民地的干涉和扩张,具有防御的性质。门罗主义对拉美独立后国家在政治上、外交上和道义上是一个很大的支持,它宣传了反对欧洲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思想,具有一定的进步性。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门罗主义之际,就潜伏着美国与欧洲列强争夺整个美洲控制权的斗争,具有明显的侵略扩张性质,门罗主义所标榜的“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实质上美洲是美国人的美洲。门罗主义成为美国的拉美政策的指导原则和扩张工具,也是美国试图将欧洲势力逐出美洲的表现,为日后扩张拉美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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