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诉前保全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的运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一般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申请;第九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而诉前保全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必须起诉,否则,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因此,在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后申请诉前保全,才能够给交警部门充足的调解时间,以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才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讼累。也可以抑制法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攀升。
  3.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诉前保全的被申请人
  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即事故的赔偿义务人,可以成为诉前保全的被申请人,审判实践中有很多种,笔者列举主要的几种供大家参考:
  (1)肇事车辆驾驶人:个人所有的车辆的所有人自己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车辆驾驶人承担民事责任;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出借人对出借车辆的行为无过错的,应由借用车辆的驾驶人承担民事责任。
  (2)肇事司机的雇主:个人所有的车辆的所有人雇佣的司机开车肇事的,因雇主应承担转承责任,须由司机的雇主即车辆所有人承担民事责任。
  (3)肇事车辆的所有人:个人所有的车辆的所有人委托他人开车执行临时事务,受托人开车肇事的,车辆所有人作为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4)肇事司机所在的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司机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司机所在的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4.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诉前保全的范围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诉前保全的范围限于请求的范围,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后,对于轻伤或致死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请求相对明确。那么,伤势较重尚在医院继续治疗的该怎么办呢?笔者认为,可由交警部门及时督促伤者就诊的医院对伤者整个治疗过程所需医疗费作出初步的估价。
  5.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诉前保全的担保问题
  《民诉法》规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必须提供担保。对于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申请诉前保全,是否须提供担保,值得商酌。一方面,该规定是对法院于具体案情尚不了解的情况下作出的,而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在交警部门作出责任认定后申请诉前保全,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基于侵权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明确。另一方面,诉前保全的申请人是受害者,如果生活困难无法提供担保,还要强行要求其提供担保,那么就无法体现“司法为民”的原则。因此,笔者认为,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不必强求其提供担保。
  三、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申请诉前保全的意义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