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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高校企业股权管理问题

  在高校高新技术企业改制初期,高校要对其资产公司控股,资产公司委派股东代表、董事或监事进入有学校股权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或经理层。企业日常经营中,高校股权管理代表应随时掌握企业经营情况,负责监督所在企业对高校股利的上缴,保护学校权益不受侵害。
  除此之外,从高校层面看,还应当着重解决两个主要问题。第一是“高校的校名使用问题”。以前创办的高校高新技术企业,80%以上企业名称中冠以学校校名。高校高新技术企业冠以校名具有两重性,从积极一面看,社会对企业信用及其产品质量比较放心,而且办得好的企业,可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提高学校的社会知名度,提升学校的无形资产价值;从消极一面看,如果冠以校名的企业中学校部分股权出让后,企业名称中仍冠以学校校名是不妥的,同时冠以校名的企业一旦出现问题,将损害学校形象,毁坏学校声誉。所以,高校要严格限制高新技术企业使用学校校名,对已经冠以校名的企业要加强管理,并利用企业发展或改革的一切机会,逐步减少或解决企业冠以校名问题。第二是教师职务发明成果作价入股问题。科学研究是我国高校一个重要职能之一,高校教师依托于高校的技术设备、实验室和资金支持来源源不断地向高校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技术成果,成为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有机组成部分,是高校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智力和技术源泉。然而,教师研发的科研成果往往是由政府资金支持、高校提供的资金、实验室设备和各种方便条件以及教师的智力奉献而取得的,在科研过程中不断地消耗能源(水、电等),并享受学校对课题组教师提供工资福利、信息等支持。但是,目前许多高校经常无偿地为教师的科研提供服务,学校所持的企业股份中,除了学校对企业的原投资部分,学校对企业后续使用具有学校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如何作价入股没有得到重视许多属于职务发明的科技成果,由课题组或有关教师个人转化或产业化,学校不参与股份分红,造成学校资产流失。因此,高校在加强股权管理的同时,要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合理地界定高校科技成果的股权,维护学校的权益。对教师的职务发明成果的转化如何作价入股,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是学校要有一整套兼顾学校、教师和企业利益的管理政策,鼓励教师通过规范渠道转化科技成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二、资产公司层面
  高校企业改制后,资产公司就成为高校企业股权管理的核心,为了实现高校企业改制的目的,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充分发挥高校企业的优势,资产公司必须按照公司法及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具体来看,资产公司应当成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长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受学校委派和更换,对公司的经营负完全责任。董事会根据学校的委托负责制定公司发展规划和决策经营中的重大事宜。监事会成员由学校委派和公司职工代表共同组成,行使公司法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对公司侵犯学校及职工利益的行为起到相应的制衡作用。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公司除努力通过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整体运筹学校经营性资产、提高自身的运作水平和经营效益外,还承担着直接监管学校已划归资产公司投资控股或参股的其他企业的责任,通过加强对派出学校股权代表的监管,实现对其投资控股或参股企业的间接控制。对于资产公司的经营决策人员,可以实施年薪和期权双重激励制度。年薪可由基本工资和年终奖两部分组成,可以根据公司效益和个人的对公司的贡献确定。期权激励是指公司给予经营决策人员在将来某一时期内以期初规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其主要特点是:可以锁定持有人的风险,如果行权时股价下跌,可放弃行权;期权仅是企业给予经营者的一种选择权,企业不需要预先支付任何现金,有利于企业降低激励成本;期权可使公司经营与经营者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期权激励制度有利于经营决策人员与公司形成利益共同体,激励高层管理者和技术人员努力工作从而提高公司经营业绩。企业实施年薪和期权激励制度,可以实现对经营决策人员即期和长期激励的双重效果,有利于调动经营决策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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