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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的冲击与反垄断法的发展

  3.静态竞争:竞争促使价格等于生产的边际成本。在边际成本之上定价意味着卖方拥有某种程度的垄断力量。动态竞争:成功的创新者必须要超过边际成本定价,只有这样,才能补偿它们已经付出的固定成本和很高的投资风险。
  4.静态竞争:企业只能得到正常的利润,这跟它们的风险和投资相一致。持续的高额利润意味着企业拥有某种程度的长期的垄断力量。动态竞争:竞争者可以获得与风险相一致的正常利润。但是,竞争获胜者可以获得巨额利润,这刚好抵销竞争失败者所遭受的巨额损失。企业获得超额利润并不意味者竞争是失败的。
  二、新经济的冲击与反垄断法存在价值的论争
  新经济的新特点深刻地影响了企业的竞争环境和竞争行为,同时对现有的竞争规则和反垄断法也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其中,有关新经济条件下反垄断法存在价值的论争具有根本的意义,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反垄断法的存亡问题。这方面的争论自新经济产生开始就一直存在,现在西方的主流观点一般认为,反垄断法在新经济时代仍有其存在价值,但反垄断法也要适应新的经济形势作出适当的调整、修正和发展。下面我们以美国和欧盟为例,作一简单的介绍,最后谈一下作者本人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一)美国
  1.官方的观点
  美国司法部反托拉斯局助理总检察长乔.克莱茵于1998年1月29日在纽约州律师协会所作的一次题为《新经济时代反托拉斯执行的重要性》的演讲中,阐述了如下观点:有人认为,反托拉斯的历史是好的,但是对现行的反托拉斯法是否与今天的新经济相容表示怀疑。因为谢尔曼法于1890年制订,是为了对付全国范围的产业托拉斯问题;克莱顿法于1914年通过,很大程度上其目的在于处理地方性市场的零售和批发行为。如此,这些古老的法律能与21世纪以信息为基础的经济相关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反托拉斯法很好,它不象大多数当代法律,它是普通法条款,因此,它不会被环境和时代所限制。今天的人们可能还没有完全领会到普通法的要义,但是,我坚信,在反托拉斯领域,我们幸运地成了日益下降的普通法遗产的一部分。打个比喻,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和出版自由”条款制订于演讲和印刷物是仅有的两个媒介的年代,今天,我们有收音机、电视、有线电视、卫星、因特网的等媒介,但是,没有人会真得认为我们需要新的第一修正案。实际上,言论出版自由条款的核心原则通过两个多世纪的判例法已经得到发展,它可以有效地适用于这些新的媒介。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查理斯.埃文斯.黑格曾经说过:“作为一个自由宪章,反托拉斯法与宪法条款中一些值得称道的规定相比,它更具普遍性和适应性”。反托拉斯的核心原则在于制止创设或提高市场势力的协议或合并,或那些运用现存的市场势力来保护或扩大垄断的单方行为。这也是三个关键法律条款实际上正在做的:谢尔曼法第1条禁止反竞争协议,克莱顿法第7条禁止反竞争合并和谢尔曼法第2条禁止垄断力滥用。这些条款足以应付当代的经济。所谓的新经济问题的许多方面对于反托拉斯的执行来说并不那么的新[16]。
  2.民间的观点
  法和经济学学派的代表人物理查德.A.波斯纳认为:近年来不断有观点认为美国反托拉斯法不太适宜用于对“新经济”的管制。该观点认为,为处理传统制造业中的竞争和垄断问题而发展起来的法律原则在应付二十一世纪动力十足的新经济方面不太适用。我认为将反托拉斯法适用于新经济确实有问题,但那不是法律原则方面的问题。反托拉斯法律原则足够灵活,也切实忠于经济上的合理性,足以应付新经济中出现的竞争性问题。真正的问题在于制度层面:执行机构和法院没有足够的技术手段,而且行动也不够迅速,无法有效应付变化非常快的异常复杂的经济部门。这是个极难解决的问题[17]。
  (二)欧盟
  1.官方的观点
  欧盟负责竞争事务的委员马里奥.莫提于2001年5月22日在德国柏林召开的第十界国际反卡特尔会议上,作了一次题为《新经济时代的竞争》的演讲。在演讲中,他阐述了如下观点:有些人认为,在新经济时代,竞争规则没有存在的必要。他们确信,时代的变化如此之快,使得包括竞争主管当局在内的管理者的作用不仅没有必要(市场将自我纠正),而且也不可能履行(变化太快使得一个竞争主管当局不能及时作出决定)。这个观点在事实和法律两个层面都是错误的。事实上,我们已经在一些案例中看到了非常实在的竞争风险。技术部门发展步伐很快意味着市场失败将维持一段很短的时间就可以纠正,对此,我也表示怀疑。在缺乏反竞争行为时,一个企业拥有市场势力的地位可能是暂时的,但是,一旦拥有市场势力的企业从事反竞争行为,可以使暂时支配地位变成长久的支配地位。法律上,假如当事人准备一次合并或创办一个合营企业,我们没有能力看到市场将来的发展情况,我们不得不基于我们今天所知道的知识来考虑问题。相似地,假如我们面对一次控诉,我们必须依靠现有的知识同时考虑到这个部门发展的步伐来评估控诉。我们不能因为它是一个新经济案件而简单地予以拒绝[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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