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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态分布理论的主要内涵及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

  3、 正态分布发展论(动态)
  联系和发展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任何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如果我们把正态分布看做是任何一个系统或者事物的发展过程的话,我们明显的看到这个过程经历着从负区到基区再到正区的过程。无论是自然、社会还是人类的思维都明显的遵循这这样一个过程。准确的把握事物或者事件所处的历史过程和阶段极大的有助于掌握我们对事物、事件的特征和性质,是我们分析问题,采取对策和解决问题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发展的阶段不同,性质和特征也不同,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与此相适应,这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乐进的精髓。正态发展的特点还启示我们,事物发展大都是渐进的和累积的,走渐进发展的道路是事物发展的常态。例如,遗传是常态,变异是非常态。
  总之正态分布论是科学的世界观,也是科学的方法论,是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最重要和最根本的工具之一,对我们的理论和实践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以正态哲学认识世界,能更好的认识和把握世界的本质和规律,以正态哲学来改造世界,能更好的在尊重和利用客观规律,更有效的改造世界。
 
 三、正态分布论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
  正态分布论是重要的哲学上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理论和实践中有这广泛的应用。正态分布论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主要是:
  第一、法学研究要坚持系统整体的宏观视野
  正态分布整体论启示我们要用宏观系统整体的观点和方法来从事法学研究。从宏观和整体上看,法学研究总统上可以分为三部分:法(律)学理念的研究、法(律)学制度的研究、法(律)学实践的研究,这三部分也实际上是法律文化的三个组成部分,这也对应了应然、法然和实然三层面。法学理念的研究主要是研究法的一些基本的理论,揭示法的发展规律;制度研究主要是研究具体的实在法或者说是制定法,实践研究主要是研究法在现实中的具体运作。应然研究的是法律的理想状态应该是怎样的,法然研究的是法律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实然研究的是法律在实践中的具体运作。深刻认识法学研究的三个层面及所处的具体层面、并贯通三个层面对法学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从系统整体上分析,法学研究还要要进行法律之内、法律之上(法哲学)、还有法律之外的研究。对具体的部门法研也是如此,要进行部门法哲学、部门法律的具体规定与实践、部门法律与相关法律及其他相干学科的研究。只有通过宏观、系统、整体的分析,这样所指引的法学研究才是有生命力的、才能经受住理论和实践的考验。
  第二、法学研究要坚持与时俱进的发展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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