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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主义》译者前言

《守法主义》译者前言


Legalism: Law, Morals, and Political Trials


彭亚楠


【关键词】法理学 守法主义 法律实证主义 自然法学 法律现实主义
【全文】
  朱迪丝•N•施克莱(Judith N. Shklar)是美国20世纪著名政治学家、自由主义者。1928年,她出生于拉脱维亚的一个犹太人家庭,1939年随父母辗转逃亡到了加拿大,在蒙特利尔度过了她的青少年时代。施克莱在麦吉尔大学(McGill University)获得了学士和硕士学位,并于1955年在哈佛大学获得了博士学位。后来施克莱在哈佛大学任教,担任政治学教授,直至1992年逝世,终年64岁。
  施克莱一生著述颇丰,除了本书之外,她生前还发表了《乌托邦之后——政治信仰的衰落》(After Utopia: The Decline of Political Faith,1957)、《人与公民——对卢梭社会理论的研究》(Men and Citizens: A Study of Rousseau’s Social Theory,1969)、《自由和独立——对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政治思想的研究》(Freedom and Independence: A Study of the Political Ideas of Hegel’s Phenomenology of Mind,1976)、《普通之恶》(Ordinary Vices,1984)、《不公之面》(The Faces of Injustice,1990)、《美国公民权——追求加入》(American Citizenship: The Quest for Inclusion,1991)等书。施克莱逝世后,她的两本论文集还在1998年得以出版,分别是《兑现美国政治思想》(Redeeming American Political Thought)以及《政治思想和政治思想家》(Political Thought and Political Thinkers)。
  《守法主义》(Legalism)一书初版于1964年,再版于1986年。在本书中,施克莱提出法律职业者(包括法官、律师、法律学者)具有共同的意识形态,即守法主义,并系统阐述了守法主义的概念、特征、价值和弱点。
  本书的上篇,评析了法与道德的关系。这一领域在传统上是实证法学派和自然法学派进行激烈对抗的战场。在20世纪50年代末,本书写作前夕,两大法学派的代表人物哈特(H. L. A. Hart)和富勒(Lon L. Fuller)还就法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展开了一场著名的辩论。[1] 而施克莱则指出,两派实际上具有深刻的相似性,都是守法主义的表现。她揭示了两大法学派各自的意识形态根源和局限性,主张不能割裂法与道德的关系,而要把它们看作是一个连续体(continu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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