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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为何远离了实证研究?

法学为何远离了实证研究?


赵德成


【关键词】法学 实证调查  因素
【全文】
  法学研究并不只是书斋里的学问,并不只是像工厂一样可以在一定固定的区域生产中各种各样的产品从而满足不同阶层的人的需要,它更需要去社会做深入地实证调查研究,它更需要法学专家抑或学者去亲自体会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程度以及普通人们的法律意识状态,因此法学研究也就更需要那些真正地喜欢甚至以做实证调查为生命存在的人来做这项工作,然而今天,做实证调查却遇到了困境,似乎搞调查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据我所知,田涛先生是以做调查为生的人,这里的生可不只是生存的意思,更包含着田先生对于民间调查地极大的兴趣。山东大学的谢晖先生也是一个喜欢做调查的学者,谢先生对于民间法的调查可谓倾注了很多的心血,记得有一次在谢先生博客上看到当听说威海发现了一批民间契约时谢先生立马派学生去发现地进行调查,从此事足以看出谢先生对于实证调查的重视。谢先生的弟子喻中也是以搞民间调查研究而闻名于学术界, “乡村司法的图景——一个驻村干部的办案方式述论”文章彰显了喻先生对于民间调查的关注与下乡实践的热情。此外还有中国政法大学的郑永流、云南大学的田成有先生等等也喜欢做些实证调查研究。然而除了我以上介绍的这几人以外,据我所知,当今法学界真正地去亲自做实证调查研究的人并没有多少了,这是为什么呢?我分析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科研经费的缺乏。众所周知,人文社会科学的科研经费向来是很低的,一般就是3000块钱左右,而理工科的科研经费比人文社会科学的经费多得多,一般至少也是十几万,以笔者所在学校为例,人文学科的一项校级课题一般经费在2000块钱左右,副教授也不过4000块钱,而工科的经费也多的多了。记得有一次开会,一个理工科的同志问,“你们人文的科研经费一年有多少钱?”我们的一个领导在感觉今年经费已去比去年有所进步的基础上甚至还故意夸大了一些,结果你猜理工科的同志说什么?“你们的经费连我们的零头的零头都不够呀。”这就是现实,这就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现实。诸位可想想,即使天天在书斋中做学问3000块钱也不一定够呀,现在发个文章一般也要所谓的版面费,何况真正地去走上街头、深入乡村去做实证调查呢?以去年笔者的一次实证调查为例,去一个乡村生活六天,每天生活费尽力控制也在15块钱左右,六天就是90块钱;去调查地来回车费是160块钱,在调查地花费的车费共计500元,走访群众100人次左右,在走访问时给群众香烟共计200块钱,印发调查资料共花费300元钱,在调查期间的住宿费是一天20块钱,共计120块钱,联系调查地方与当地政府搞好关系花费500多块钱,能摆在明眼的花费就接近于2000块钱,这还不算自己以后回来找人整理材料打印复印当地的一些文件自己的一些时间花费等等,而且这还只是在省内调查而且考虑到经费的情况而选择了一个离自己工作地点较近的地方,如果是去远点的地方呢?或许花费会更多。由于这种调查并不只是一个人次进行一次调查就可以做出调查结论的,因此就可以想象调查费用的数额了,如果没有单位的支持,没有政府的扶持,实证调查只可能会离我们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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