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评论2006年: 民间反扒:离“天下无贼”有多远
胡健
【关键词】私力救济
【全文】
或许是我们无意的疏忽,或许是他们刻意的隐藏,当民众趁着黄金周尽情休闲时,一支特殊队伍却在城市的街头坚持“上岗”:他们着装普通,目光却机警地扫视“第三只手”;他们身份各异,老少皆有,却个个身手敏捷。他们就是活跃在老百姓身边的民间反扒志愿者。目前在中国,几乎每个城市都有民间反扒高手,北京的苑国栋、西安的刘孝雨、郑州的聂光增,“痛并快乐着”,成为民众关注的人物和舆论争议的焦点;而南京、武汉、厦门、宁波、广州等地,民间自发组织的“反扒同盟”、“反扒大队”也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进一步壮大了民间反扒力量。
民间反扒高手和反扒团体在出现之初,得到了政府部门的支持和肯定,也受到了广大民众的赞赏和欢迎,既威慑了犯罪分子,弘扬了社会正气,又缓解了当前警力不足所导致的“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执法困境,更是符合人们嫉恶向善、扶危助困的普遍道德准则,具有道德示范意义。媒体更是为民间反扒提供了宽松的舆论氛围,一些论者高调指出,民间反扒现象的出现,预示着公民社会的萌芽和雏形,公民正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而广泛地参与社会活动和社会治理,有利于提升社会的道德水准,促进社会群体的和谐,更有利于推动政府治理方式的进步。
然而,随着反扒力量的壮大和反扒实践的深入,一连串的问题也相伴而生。反扒高手们看似风光无限,令不少小偷闻风丧胆,但却又时常被小偷诬陷、围攻,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家庭成员又时常受到威胁和恐吓,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的保障;由于反扒往往吃力不讨好,家庭生活也陷入困境;甚至在反扒时负伤就医也得自掏腰包。英雄流血又流泪,伤身又伤心的事情屡屡发生,让我们唏嘘不已、心痛不止。“路见不平一声吼”,出于道德自律的民间反扒堪称义举,但是民间反扒本身又存在不可忽视的局限性:反扒活动具有侦查性质与治安查处性质,公安机关是反扒活动唯一的法定主体,民间反扒高手缺乏执法权限和执法手段,民间反扒组织缺少法律授权不具有合法性。“南京反扒志愿者违法铐人”、“佛山反扒高手涉嫌故意伤害”,这些反面案例的出现,折射出民间反扒正游走在道德与法律的边缘,处于争议的境地。
民间反扒作为一种私力救济方式,固然有其合理和积极的因子,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这种救济方式是建立在对法治秩序不信任和不服从的基础之上的,所仰仗的并非是法律的权威而是个人的道德,因此这种救济方式具有极强的随意性、任意性,既不稳固更不可靠。但是,民间反扒在中国多个地方的兴起,在某种程度又反映了当前治安状况的隐忧,迎合了民众对良好社会治安的渴求和对参与社会事务的参与热情。既然公力救济比私力救济更为稳固可靠,更加符合法治的原则,那么目前社会上私力救济的存在甚至盛行是否意味着公力救济的不充分和不及时?这也促使我们反思当下公力救济的力量是不是过于薄弱?途径是不是不够通畅?成本是不是太高了?效率是不是太低了?
一边是道义上的高歌猛进,一边是法律上的徘徊游离,民间反扒究竟何去何从?我们认为,民间反扒的热情,不容打击,因此业已形成的反扒团体既不能放任自流,更不能解散了之;有关政府部门可以借鉴厦门、宁波、武汉等地的经验,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整合现有的反扒资源,加强民间反扒组织的队伍管理、方向引导和业务指导,作为社会治安管理的必要补充。同时我们更提倡一种理性合法的参与方式,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参与民间反扒要量力而行;同时,规范反扒的细节,做到帮忙不添乱,反扒不越权。因为一切合理的诉求,最终也要用合法理性的方式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