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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米特宪法学说的睿智与偏见

  根据施米特的观点,在近代大国里,纯朴自然的喝彩形式发生了变化,表现为“民意”。但是,这种民意不是通过自由的言论和论证性审议来表达,而只能作出“行”或“不行”的简单选择。即使这样二者择一的民意,他认为“在和平时期,这类表示十分罕见,也没有必要。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没有明确表达其特殊意志,这恰恰表明人民依然同意现行宪法”27。
  虽然施米特的修辞技巧极高明,但这层关于民意表达的解释还是太干瘪、太勉强,远不如一幅在中国广为流传民谚对联更能揭示统治者左右民意的关系:上联是“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下联是“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中间一横批,曰“不服不行”。以民意的名义作出“主权者决断”,如此而已,岂有他哉。
  从“最大限度的代表”到“没有人民的国家”
  其实施米特对国家机关与人民之间的关系的认识,倒并没有停留在喝彩这样皮相的层面上。此外他还一针见血地指出:“最大限度的代表意味着最大限度的统治;在它起作用时,只要人民有最低限度的同质性就足够了,就可以从一些民族上、宗教信仰上或阶级认同上完全不同的人群中创造出一个政治统一体。这种状态的危险是,政治统一体的主体,即人民遭到了忽视,于是,国家――它不过是处于政治统一状态的人民――也就失去了它的内容。这样的国家是没有人民的国家”28。
  如果政府代表一切,那么人民的国家就会蜕变成没有人民的国家。这个命题是何等精辟啊!为什么这样危险的状态会持续下去,不被扭转?施米特不动声色地告诉我们:“大多数国民一般都倾向于将政治决断权交给另外一些人,对提交给自己的问题总是随随便便地作出回答,以至于答案含有极少的决断成分。因此,大多数国民都会轻易地同意既成事实”29。可想而知,当“人”不是作为自由的市民、而是作为服从的国民被最大限度代表、被完全纳入“国”的方框之内,结果只能得到一个“囚”字。
  能洞烛全能主义有国无民的幽玄,证明施米特独具慧眼。能在著作中公开指摘陈述,证明施米特仍然不乏学者的诚实。既然是这样,那么按照逻辑来推理,就应该老老实实地承认:自由民主主义开出的处方是对症下药的。因为只有强调个人的主体性、知情权以及言论自由并向群众提供可资判断的充分信息,才能增强公民参与政治决策的积极性和能力,才能压缩被代表的空间;只有完备各种法律程序,才能有效地对民意代表进行监督或任免,并通过制度化渠道及时把政治意志的变化以决断的方式表达出来。
  但是,施米特的政治判断以及行为,却与这样严格演绎的结论相反。他坚持要让纳粹党以及希特勒个人来代表德意志民族总体,迫使国民默默地接受独裁的既成事实,从而识时务地直接参与了对魏玛宪法体制的改造:把一个人民的国家转变成一个没有人民的国家。显然,他的确是“政治成熟的”,但绝非自由主义。这就再一次提醒人民:偏见比无知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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